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1629 |
国药准字H20050961 |
用法用量 |
口服,无需禁食,便泌者需加服导泻药。 1.驱蛔虫 成人常用量一次2.5~3g,睡前顿服,连服2日。小儿一次按体重80~130mg/kg,一日量不超过2.5g,睡前顿服,连服2日。 2.驱蛲虫 成人常用量一日为1.5~2g,2次分服,连服7~10日。小儿按体重一日50mg/kg,2次分服,一日量不超过2g,连服7~10日。 |
1、成年人常用量:口服,按体重每日0.8-1.0ml/kg(10-12.5mg/kg以阿苯达唑计),分2次口服。2、小儿用量:12岁以下小儿用量减半。3、服用前请摇匀。 |
化学成分 |
本品含磷酸哌嗪(C4H10N2·H3PO4·H2O)应为标示量的93.0%~107.0%。. |
阿苯达唑 |
不良反应 |
1 本品毒性低,副作用较轻,偶可引起恶心、呕吐、腹泻、头痛、感觉异常、荨麻疹等,停药后很快消失。过敏者可发生流泪、流涕、咳嗽、眩晕、嗜睡、哮喘等。 2 白内障形成、溶血性贫血(见于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者)等较罕见。 |
1、少数病例有口干、乏力、思睡、头晕、头痛以及恶心,上腹不适等消化道症状。但均较轻微,不需处理可自行缓解。2、可出现肝区刺痛。3、治疗包虫病,因用药剂量较大,疗程较长,可出现谷丙转氨酶升高,多于停药后逐渐恢复正常。 |
禁忌症 |
肝肾功能不全,有神经系统疾病或对本品有过敏史者禁用。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2、2岁以下儿童禁用。3、有蛋白尿、化脓性皮炎以及各种急性疾病患者禁用。4、严重肝、肾、心脏功能不全及活动性溃疡病患者禁用。5、眼囊虫病手术摘除虫体前禁用。 |
注意事项 |
1 营养不良或贫血者应先予纠正,然后再服用本品。 2 本品可影响血清尿酸而影响检测结果(使数值降低)。 3 本品对儿童具有潜在的神经肌肉毒性,应避免长期或过量服用。 |
本品生物利用度高于固体制剂,因此临床用药剂量应按说明书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