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双羟萘酸噻嘧啶栓 | 磷酸氯喹 |
生产厂家 | 江苏远恒药业有限公司 | 重庆康乐制药有限公司 |
规格 | 0.2g | 0.075g。 |
剂型 | 栓剂 | 片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6212 | 国药准字H50020047 |
用法用量 | 直肠给药。一次1枚,一日1次,睡前使用,连续3~5天。使用时将塑料包装从下端缺口处撕开,取出栓剂,将栓剂下端轻轻塞入肛门,并按住肛门片刻以防栓剂滑出。 | 1. 成人常用量 (1) 间日疟﹐口服首剂1g﹐第2、3日各o.75g。 (2) 抑制性预防疟疾﹐口服每周1次﹐每次0.5g。 (3) 肠外阿米巴病﹐口服每日1g﹐连服2日后改为每日0.5g﹐总疗程为3周。 (4) 类风湿性关节炎﹐每日o.25~0.5g﹐待症状控制后﹐改为o.125g﹐一日2~3次﹐需服用6周~6个月才能达到最大的疗效﹐可作为水杨酸制剂及递减肾上腺皮质激素时的辅助药物。 2. 小儿常用量 (1) 间日疟﹐口服首次剂量按体重10mg/kg(以氯喹计算﹐以下同)﹐最大量不超过600mg﹐6小时后按体重5mg/kg再服1次﹐第2、3日每日按体重5mg/kg。 (2) 肠外阿米巴病﹐每日按体重口服10mg/kg(最大量不超过600mg)﹐分2~3次服﹐连服2周﹐休息1周后﹐可重复一疗程。 |
化学成分 | 主要成分为双羟萘酸噻嘧啶。 化学名称为(E)-1-甲基-2-[2-(2-噻吩基)乙烯基]-1,4,5,6-四氢嘧啶,4,4'-亚甲基-双(3-羟基2-奈酸)盐 | 本品主要成份磷酸氯喹。 |
不良反应 | 偶见眩晕、皮疹。 | 1. 本品用于治疗疟疾时,不良反应较少,口服一般可能出现的反应有:头晕﹑头痛﹑眼花﹑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肤瘙痒﹑皮疹﹑甚至剥脱性皮炎﹑耳鸣﹑烦躁等。反应大多较轻,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2. 在治疗肺吸虫病﹑华支睾吸虫病及结缔组织疾病时,用药量大,疗程长,可能会有较重的反应,常见者为对眼的毒性,因氯喹可由泪腺分泌,并由角膜吸收,在角膜上出现弥漫性白色颗粒,停药后可消失。 3. 本品相当部分在组织内蓄积,久服可致视网膜轻度水肿和色素聚集,出现暗点,影响视力,常为不可逆。 4. 氯喹还可损害听力,妊娠妇女大量服用可造成小儿先天性耳聋,智力迟钝﹑脑积水﹑四肢缺陷等。 5. 氯喹偶可引起窦房结的抑制,导致心律失常﹑休克,严重时可发生阿-斯综合征,而导致死亡。 6. 本品尚可导致药物性精神病﹑白细胞减少﹑紫瘢﹑皮疹﹑皮炎,光敏性皮炎乃至剥脱性皮炎﹑牛皮癣﹑毛发变白﹑脱毛﹑神经肌肉痛﹑轻度短暂头痛等。 7. 溶血﹑再障﹑可逆性粒细胞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等较为罕见。 |
禁忌症 | 1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 孕妇及1岁以下小儿禁用。 3 肝功能不全者禁用。 |
孕妇禁用。 |
注意事项 | 1.冠心病、严重溃疡病、肾脏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2.营养不良、贫血患者应先给予支持疗法,然后再用本品。 3.本品受热易变形,气温高时,使用前最好置于冷水或冰箱中冷却后再剪开取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肝肾功能不全,心脏病,重型多型红斑,血卟啉病,牛皮癣及精神病患者慎用。 2. 本品可引起胎儿脑积水,四肢畸形及耳聋﹐故孕妇禁用。 3. 耐氯喹者效果不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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