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复方甲硝唑栓 | 和双 |
生产厂家 | 哈尔滨欧替药业有限公司 | 海南中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规格 | 0.5克×3粒 | 1瓶/盒。西林瓶装。 |
剂型 | 栓剂 | 注射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9218 | 国药准字H20153257 |
用法用量 | 阴道给药。将本品置于阴道深处。一日1次,一次1枚,7日为一疗程。 | 阿托西班必须由有治疗早产经验的医生使用。 静脉给予阿托西班有三个连续的步骤:用7.5mg/ml的醋酸阿托西班注射液(0.9毫升/瓶)首次单剂量推注6.75mg,随即输注连续3个小时的高剂量已稀释醋酸阿托西班注射液(5毫升/瓶,300微克/分),随后再低剂量给予已稀释醋酸阿托西班注射液(5毫升/瓶,100微克/分)持续45小时。治疗时间不应超过48小时。在一个完整的阿托西班治疗疗程中,给予阿托西班总剂量最好不要超过330mg。 一旦确诊为早产后,应尽早开始首次单剂量静脉推注的治疗,单剂量推注完成后,即进行静脉滴注治疗。如果在阿托西班治疗过程中,还有持续的子宫收缩,则应该考虑其他治疗。 对有肾功和肝功不全的病人,还没有关于进行剂量调整的资料。 下表列出了使用阿托西班的全部剂量: 重复治疗: 若需要用阿托西班重复治疗,也应该开始用7.5mg/ml的醋酸阿托西班注射液单剂量推注,随后再用7.5mg/ml的醋酸阿托西班注射液(5毫升/瓶)进行静脉滴注。 使用和操作规程 给药前需要查看小瓶内是否有颗粒物质和变色。 首次静脉注射的准备: 从标有0.9ml的7.5mg/ml醋酸阿托西班小瓶中抽取0.9ml液体用于注射,在产科病房内在医生的严格监测下将一次剂量经静脉缓慢地注入(多于1分钟)。用于注射用的7.5mg/ml醋酸阿托西班应该立即使用。 由于缺乏配伍禁忌研究资料,本品不应与其他药物混和使用。 |
化学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甲硝唑0.5g、人参茎叶皂苷25mg及维生素E 40mg。 | 主要成份为醋酸阿托西班。 化学名称:1-(3-巯基丙酸)-2-(O-乙基-D-酪氨酸)-4-L-苏氨酸-8-L-鸟氨酸催产素 化学结构式: |
不良反应 | 局部不良反应少见。 因本品可自粘膜吸收,长期大量使用后也可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 1.可引起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周围神经病变。 2.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 (1)胃肠道反应,如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 (2)可逆性粒细胞减少。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瘙痒等。 (4)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 (5)其他有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发热、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
母体的不良反应一般都较轻。临床试验中有48%患者出现不良反应。母体不良反应如下: 很常见(>10%):噁心 常见(1-10%): 中枢和周围神经系统:头痛,头晕 胃肠系统:呕吐 全身性:潮热 心血管:心动过速,低血压 局部:注射部位反应 代谢和营养:高血糖 不常见(0.1-1%): 全身性:发热 精神方面:失眠症 皮肤及其附件:瘙痒,皮疹 罕见(<0.1%): 有子宫出血和子宫张力缺乏的意外病例报道。临床试验中的发生率不高于对照组。 有一例认为可能与阿托西班相关的过敏反应的报道。 对于新生儿,临床试验未显示阿托西班有任何特殊的不良反应。婴儿期的不良事件在正常变异范围内,不良事件发生率与安慰剂和β-受体激动剂的相似。 上市后已有呼吸系统不良反应发生的报道,如呼吸困难和肺水肿,特别是与其他宫缩抑制剂(如钙离子拮抗剂和β-肾上腺素能受体激动剂)伴用相关,和/或于多胎妊娠时使用相关。 |
禁忌症 | 对本品或吡咯类药物过敏患者以及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和血液病患者禁用。 | 有下列情况者不能使用阿托西班: -孕龄小于24周或大于33足周 ->30孕周的胎膜早破 -胎儿宫内生长迟缓和胎心异常 -产前子宫出血需要立即分娩 -子痫和严重的先兆子痫需要立即分娩 -胎死宫内 -怀疑宫内感染 -前置胎盘 -胎盘早期剥离 -任何继续妊娠对母亲或胎儿有害的情况 -已知对活性物质或任何其他赋型剂过敏 |
注意事项 | 1.使用中若出现过敏症状或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 2.肝、肾功能减退者应慎用。 3.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 4.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 5.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予抗真菌治疗。 6.避免本品接触眼睛。 7.本品不宜长期反复使用。 |
在不能排除有胎膜早破的妇女中,使用阿托西班时,应权衡推迟分娩的与发生绒毛膜炎的潜在危险。 尚无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使用阿托西班的经验(见用法用量及药理毒理)。 尚缺乏胎盘位置异常患者使用阿托西班的经验。 多胎妊娠或孕龄在24-27周使用阿托西班的临床经验有限,阿托西班对于这类患者的益处尚不能肯定。 可以重复使用阿托西班,但是多次重复应用阿托西班(达3次)的临床经验有限(见用法用量)。 对宫内生长迟缓的病例,继续和重新开始给予阿托西班治疗要取决于对胎儿成熟度的评估。 在给予阿托西班治疗期间应监测子宫收缩和胎儿心率。 作为催产素的拮抗剂,阿托西班理论上可以促进子宫的松弛,因此可能出现产后子宫收缩不良并引起产后出血,所以应该监测产后失血量。但是在临床试验过程中尚未观察到有产后子宫收缩不良的情况。 多胎妊娠和宫缩抑制剂(如钙通道阻滞剂和β-肾上腺素能受体激动剂)与肺水肿发生风险的增加相关。因此,阿托西班应慎用于多胎妊娠和/或与其他宫缩抑制剂一起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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