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阿苯达唑片 | 磷酸氯喹 |
生产厂家 | 江苏云阳集团药业有限公司 | 重庆西南制药二厂有限责任公司 |
规格 | 0.4g | 0.075g。 |
剂型 | 片剂 | 片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5986 | 国药准字H50021199 |
用法用量 | 口服。 1 成人常用量蛔虫及蛲虫病,一次400mg顿服; 钩虫病,鞭虫病,一次400mg,一日2次,连服3日;旋毛虫病,一次400mg,一日2次,连服7日; 囊虫病,按体重每日20mg/kg,分3次口服,10日为1个疗程,一般需1~3个疗程。疗程间隔视病情而定,多为3个月; 包虫病,按体重每日20mg/kg,分2次口服,疗程1个月,一般需5个疗程以上,疗程间隔为7~10日。 2 小儿用量:12岁以下小儿用量减半。 |
1. 成人常用量 (1) 间日疟﹐口服首剂1g﹐第2、3日各o.75g。 (2) 抑制性预防疟疾﹐口服每周1次﹐每次0.5g。 (3) 肠外阿米巴病﹐口服每日1g﹐连服2日后改为每日0.5g﹐总疗程为3周。 (4) 类风湿性关节炎﹐每日o.25~0.5g﹐待症状控制后﹐改为o.125g﹐一日2~3次﹐需服用6周~6个月才能达到最大的疗效﹐可作为水杨酸制剂及递减肾上腺皮质激素时的辅助药物。 2. 小儿常用量 (1) 间日疟﹐口服首次剂量按体重10mg/kg(以氯喹计算﹐以下同)﹐最大量不超过600mg﹐6小时后按体重5mg/kg再服1次﹐第2、3日每日按体重5mg/kg。 (2) 肠外阿米巴病﹐每日按体重口服10mg/kg(最大量不超过600mg)﹐分2~3次服﹐连服2周﹐休息1周后﹐可重复一疗程。 |
化学成分 | 阿苯达唑 化学名:[5-(丙硫基)-1H-苯并咪唑-2-基]氨基甲酸甲酯 分子式:C11H16N2O·HCl 分子量:228.72 | 本品主要成份磷酸氯喹。 |
不良反应 | 1 少数病例有口干、乏力、思睡、头晕、头痛以及恶心,上腹不适等消化道症状。但均较轻微,不需处理可自行缓解。 2 治疗囊虫病特别是脑囊虫病时,主要因囊虫死亡释出异性蛋白有关,多于服药后2~7天发生,出现头痛、发热、皮疹、肌肉酸痛、视力障碍、癫痫发作等,须采取相应措施(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降颅压、抗癫痫等治疗)。 3 治疗囊虫病和包虫病,因用药剂量较大,疗程较长,可出现谷丙转氨酶升高,多于停药后逐渐恢复正常。 |
1. 本品用于治疗疟疾时,不良反应较少,口服一般可能出现的反应有:头晕﹑头痛﹑眼花﹑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肤瘙痒﹑皮疹﹑甚至剥脱性皮炎﹑耳鸣﹑烦躁等。反应大多较轻,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2. 在治疗肺吸虫病﹑华支睾吸虫病及结缔组织疾病时,用药量大,疗程长,可能会有较重的反应,常见者为对眼的毒性,因氯喹可由泪腺分泌,并由角膜吸收,在角膜上出现弥漫性白色颗粒,停药后可消失。 3. 本品相当部分在组织内蓄积,久服可致视网膜轻度水肿和色素聚集,出现暗点,影响视力,常为不可逆。 4. 氯喹还可损害听力,妊娠妇女大量服用可造成小儿先天性耳聋,智力迟钝﹑脑积水﹑四肢缺陷等。 5. 氯喹偶可引起窦房结的抑制,导致心律失常﹑休克,严重时可发生阿-斯综合征,而导致死亡。 6. 本品尚可导致药物性精神病﹑白细胞减少﹑紫瘢﹑皮疹﹑皮炎,光敏性皮炎乃至剥脱性皮炎﹑牛皮癣﹑毛发变白﹑脱毛﹑神经肌肉痛﹑轻度短暂头痛等。 7. 溶血﹑再障﹑可逆性粒细胞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等较为罕见。 |
禁忌症 | 1 有蛋白尿、化脓性皮炎以及各种急性疾病患者。 2 严重肝、肾、心脏功能不全及活动性溃疡病患者。 3 眼囊虫病手术摘除虫体前。 |
孕妇禁用。 |
注意事项 | 1.蛲虫病易自身重复感染,故在治疗2周后应重复治疗一次。 2.蛋白尿、化脓性或弥漫性皮炎、各种急性传染病以及癫痫患者不宜使用本品。 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肝肾功能不全,心脏病,重型多型红斑,血卟啉病,牛皮癣及精神病患者慎用。 2. 本品可引起胎儿脑积水,四肢畸形及耳聋﹐故孕妇禁用。 3. 耐氯喹者效果不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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