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阿苯达唑片 | |
生产厂家 | 苏州弘森药业有限公司 | |
规格 | 0.2克×10片 | |
剂型 | 片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4835 | |
用法用量 | 口服。 1 成人常用量蛔虫及蛲虫病,一次400mg顿服; 钩虫病,鞭虫病,一次400mg,一日2次,连服3日;旋毛虫病,一次400mg,一日2次,连服7日; 囊虫病,按体重每日20mg/kg,分3次口服,10日为1个疗程,一般需1~3个疗程。疗程间隔视病情而定,多为3个月; 包虫病,按体重每日20mg/kg,分2次口服,疗程1个月,一般需5个疗程以上,疗程间隔为7~10日。 2 小儿用量:12岁以下小儿用量减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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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成分 | 本品含阿苯达唑(C12H15N3O2S) 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 | |
不良反应 | 1 少数病例有口干、乏力、思睡、头晕、头痛以及恶心,上腹不适等消化道症状。但均较轻微,不需处理可自行缓解。 2 治疗囊虫病特别是脑囊虫病时,主要因囊虫死亡释出异性蛋白有关,多于服药后2~7天发生,出现头痛、发热、皮疹、肌肉酸痛、视力障碍、癫痫发作等,须采取相应措施(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降颅压、抗癫痫等治疗)。 3 治疗囊虫病和包虫病,因用药剂量较大,疗程较长,可出现谷丙转氨酶升高,多于停药后逐渐恢复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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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1 有蛋白尿、化脓性皮炎以及各种急性疾病患者。 2 严重肝、肾、心脏功能不全及活动性溃疡病患者。 3 眼囊虫病手术摘除虫体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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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蛲虫病易自身重复感染,故在治疗2周后应重复治疗一次。 2.蛋白尿、化脓性或弥漫性皮炎、各种急性传染病以及癫痫患者不宜使用本品。 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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