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阿苯达唑片 | 阿苯达唑糖丸 |
生产厂家 | 华润紫竹药业有限公司 | 辽宁绿丹药业有限公司 |
规格 | 0.1g | |
剂型 | 片剂 | 丸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0007 | 国药准字H21024314 |
用法用量 | 口服。 1 成人常用量蛔虫及蛲虫病,一次400mg顿服; 钩虫病,鞭虫病,一次400mg,一日2次,连服3日;旋毛虫病,一次400mg,一日2次,连服7日; 囊虫病,按体重每日20mg/kg,分3次口服,10日为1个疗程,一般需1~3个疗程。疗程间隔视病情而定,多为3个月; 包虫病,按体重每日20mg/kg,分2次口服,疗程1个月,一般需5个疗程以上,疗程间隔为7~10日。 2 小儿用量:12岁以下小儿用量减半。 | 尚不明确。 |
化学成分 | 主要成分:本品化学名称为:[5-(丙硫基)-1H-苯并咪唑-2-基]氨基甲酸甲酯。 分子式:C12H15N3O2S 分子量:265.34 | 阿苯达唑 |
不良反应 | 1. 可见恶心、呕吐、腹泻、口干、乏力、发热、皮疹或头痛,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2. 治疗蛔虫病时,偶见口吐蛔虫的现象。 |
可见恶心、呕吐、腹泻、口干、乏力、发热、皮疹、头痛,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禁忌症 | 1. 孕妇、哺乳期妇女及2岁以下小儿禁用。 2. 严重肝、肾、心功能不全及活动性溃疡病患者禁用。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2、2岁以下儿童禁用。3、有蛋白尿、化脓性皮炎以及各种急性疾病患者禁用。4、严重肝、肾、心脏功能不全及活动性溃疡病患者禁用。6、眼囊虫病手术摘除虫体前禁用。 |
注意事项 | 1. 蛲虫病易自身重复感染,故在治疗2周后应重复治疗一次。 2. 蛋白尿、化脓性或弥漫性皮炎、各种急性传染病以及癫痫患者不宜使用本品。 3.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4.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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