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丁硼乳膏 | 烟酸 |
生产厂家 | 丹东康宁药业有限公司 | 浙江新赛科药业有限公司 |
规格 | 36克/支 | 原料药 |
剂型 | 膏剂 | 其他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880036 | 国药准字H11020135 |
用法用量 | 将乳膏涂抹于患处,一次1克(长约1~1.5公分),一日3~4次。在患处滞留3~5分钟后用清水漱口洗去。也可将乳膏挤于牙刷上刷牙。睡前使用效果较好。 | 口服,成人,一次1/2-1片,一日3次。 |
化学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丁香罗勒油适量(相当于丁香酚7毫克),硼砂25毫克。 | |
不良反应 | 偶见过敏反应 | 1本品在肾功能正常时几乎不会发生毒性反应。本品的一般不良反应有:感觉温热、皮肤发红、特别在脸面和颈部、头痛等血管扩张反应; 2大剂量用药可导致腹泻、头晕、乏力、皮肤干燥、瘙痒、眼干燥、恶心、呕吐、胃痛,高血糖、高尿酸、心律失常肝毒性反应; 3一般服烟酸2周后,血管扩张及胃肠道不适可渐适应,逐渐增加用量可避免上述反应。如有严重皮肤潮红,瘙痒,胃肠道不适,应减少剂量。 |
禁忌症 | 对硼砂,丁香油及丁香酚过敏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坏死性牙龈炎或急性牙龈炎患者不宜采用刷牙方法,可将乳膏涂擦患处。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糖尿病、青光眼、痛风、高尿酸血症、肝病等患者慎用。 2溃疡病患者禁用。 3儿童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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