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茶苯海明片 | 艾斯能 |
生产厂家 | 南京白敬宇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Novartis Farmaceutica S.A. |
规格 | 25毫克×12片 | 3mg*28粒 |
剂型 | 片剂 | 胶囊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3075 | 注册证号H20150650 |
用法用量 | 当开始出现恶心、呕吐、眩晕等症状时含服。每日3~6次。成人每次1~2片,每日不超过12片。7~12岁儿童每次半片,每日不超过6片。 | 本品总是需要与食物同服。在三项关键的临床研究中,每日2次的用法被证明有效,且耐受良好。其中一项研究也包括使用每日3次的用法,结果表明,关于药物的疗效和耐受性,该种用法可能是有益的。因此,不能耐受每日2次用法的患者,在每天服药总量相同的情况下,应该考虑分3次服用。 剂量:起始剂量3mg/日, 根据个体差异,至少每隔2周增加药量,以达到最大可耐受剂量,但每日不应超过12mg。临床研究表明,每日服用本品≥6mg疗效更佳,所以大多数患者的目标剂量值应该定在每日6-12mg范围内。三项Ⅲ期临床研究中,有一项研究表明,每日服用低于6mg也有效,并由汇总的疗效数据分析所支持。 剂量递增:如果服用3mg/日,经过最少2周的治疗后,耐受良好,那么剂量可以增加到6mg/日,以后日剂量增加到9mg,然后增加到12mg,都要依赖于对调整前的服用剂量具有良好的耐受性,并且只有在当前剂量水平治疗至少2周后,才可以考虑加量,如果出现不良反应(如恶心、呕吐、腹痛或食欲减退)或体重下降,可能是机体对漏服一次或多次药物所产生的反应。然而,如果这些症状持续存在,应该将日剂量降回到以前耐受良好的剂量水平。 最大推荐剂量:12mg/日 肾功能衰竭或轻中度肝功能衰竭者的应用:肾衰或轻中度肝衰患者不必调整剂量。 当增加剂量时,必须严密监控个体耐受性。 重新开始治疗:通常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在较高剂量水平上会增加。如果治疗中断超过3天,应该以最低日剂量重新开始,然后按照上述进行剂量递增。 |
化学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茶苯海明。化学名为:1,3-二甲基-8-氯-1H-2,6-二酮和N,N-二甲基-2-(二苯基甲氧基)乙胺。 | 活性成分:卡巴拉汀 化学名称:S)-N-乙基-N甲基-3-[1-(二甲氨基)乙基]-氨基甲酸苯酯,氢-(2R,3R)-酒石酸 非活性成分:明胶、红色氧化铁(E172)、黄色氧化铁(E172)、硬脂酸镁、甲羟丙基纤维素、微晶纤维素;红色氧化铁(E172)印字墨字、无水硅胶;二氧化钛(E171)等组成 |
不良反应 | 1 常见的有:滞呆、思睡、注意力不集中、疲乏、头晕、头昏,也可有恶心、呕吐、食欲不振。 2 少见的有:幻觉、幻想、夜间视力下降、实体视觉降低、出现锥体外系症状或皮疹。 3 逾量的表现有呕吐、眩晕、惊厥、青紫、昏迷甚至呼吸衰竭。中毒量时可出现类似阿托品中毒样的严重谵妄,并伴有锥体外系症状,可用氯氮卓(利眠宁)和输液作对症治疗。 |
最常被报道的药物不良反应为胃肠道反应,包括恶心(38%)和呕吐(23%),特 别是在加量期。在临床试验中发现,女性患者更易于出现胃肠道反应和体重下降。 有1例服用本品的患者,同时联合服用几种其它药物,出现了Stevens-Johnson综合征。 在治疗的初始阶段,不良反应的发生率比维持阶段要高。万一出现严重的不可耐受(如严重恶 心、呕吐等),应该考虑每日3次服用。 应用本品治疗,不引起任何实验室检查项目的改变,包括肝功能或心电图,故不需进行特殊监测。 |
禁忌症 | 对本品成份及其它乙醇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已知对重酒石酸卡巴拉汀,其它氨基甲酸衍生物或其它配方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本品。由于未进行相关研究。艾斯能禁止应用于严重肝脏损害的患者。 |
注意事项 | 1)本品属于强效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库欣综合征、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应用,亦不宜采用封包治疗。 (2)大面积使用不能超过2周;治疗顽固、斑块状银屑病,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的5%~10%,可以连续应用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g。 (3)不能应用于面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折皱部位,因为即便短期应用也可造成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等不良反应。 (4)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 |
作为胆碱酯酶抑制剂,重酒石酸卡巴拉汀可以提高琥珀酰胆碱型肌松剂的作用。 因此,在麻醉前,应该有合适的间歇期停止服用本品。本品不应与其它拟胆碱药物合用,与抗 胆碱能药物合用时可能会干扰其作用(参见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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