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茶苯海明片 | 氨酪酸注射液 |
生产厂家 | 南京白敬宇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湖南一格制药有限公司 |
规格 | 25毫克×12片 | 5ml:1.0g |
剂型 | 片剂 | 注射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3075 | 国药准字H20057215 |
用法用量 | 当开始出现恶心、呕吐、眩晕等症状时含服。每日3~6次。成人每次1~2片,每日不超过12片。7~12岁儿童每次半片,每日不超过6片。 | 静脉滴注。 1.用于脑卒中后遗症等:一次0.5~1.0g(1/2~1瓶),缓慢静脉滴注。 2.用于肝昏迷的治疗:一次1~4g(1~4瓶),2~3小时内滴完。 |
化学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茶苯海明。化学名为:1,3-二甲基-8-氯-1H-2,6-二酮和N,N-二甲基-2-(二苯基甲氧基)乙胺。 | γ-氨酪酸 |
不良反应 | 1 常见的有:滞呆、思睡、注意力不集中、疲乏、头晕、头昏,也可有恶心、呕吐、食欲不振。 2 少见的有:幻觉、幻想、夜间视力下降、实体视觉降低、出现锥体外系症状或皮疹。 3 逾量的表现有呕吐、眩晕、惊厥、青紫、昏迷甚至呼吸衰竭。中毒量时可出现类似阿托品中毒样的严重谵妄,并伴有锥体外系症状,可用氯氮卓(利眠宁)和输液作对症治疗。 |
用药后偶见灼热感、恶心、头晕、失眠、便秘、腹泻。大剂量时可出现肌无力、运动失调、血压降低及呼吸抑制。 |
禁忌症 | 对本品成份及其它乙醇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属于强效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库欣综合征、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应用,亦不宜采用封包治疗。 (2)大面积使用不能超过2周;治疗顽固、斑块状银屑病,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的5%~10%,可以连续应用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g。 (3)不能应用于面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折皱部位,因为即便短期应用也可造成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等不良反应。 (4)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 |
1.静脉滴注必须充分稀释后缓慢进行,以免引起血压急剧下降而导致休克。 2.静脉滴注过程中如出现胸闷、气急、头昏、恶心等症状,应立即停药。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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