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茶苯海明片 | 胞磷胆碱钠 |
生产厂家 | 南京白敬宇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开平牵牛生化制药有限公司 |
规格 | 25毫克×12片 | 2毫升:0.25克 |
剂型 | 片剂 | 注射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3075 | 国药准字H20093037 |
用法用量 | 当开始出现恶心、呕吐、眩晕等症状时含服。每日3~6次。成人每次1~2片,每日不超过12片。7~12岁儿童每次半片,每日不超过6片。 | 静脉滴注:一日0.25~0.5g,用5%或10%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缓缓滴注,每5~10日为一疗程;单纯静脉注射:每次100~200mg。肌内注射:一日0.1~0.3g,分1~2次注射。 |
化学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茶苯海明。化学名为:1,3-二甲基-8-氯-1H-2,6-二酮和N,N-二甲基-2-(二苯基甲氧基)乙胺。 | 其化学名称为:胆碱胞嘧啶核苷二磷酸酯的单钠盐。 分子式:C14H25N4NaO11P2 |
不良反应 | 1 常见的有:滞呆、思睡、注意力不集中、疲乏、头晕、头昏,也可有恶心、呕吐、食欲不振。 2 少见的有:幻觉、幻想、夜间视力下降、实体视觉降低、出现锥体外系症状或皮疹。 3 逾量的表现有呕吐、眩晕、惊厥、青紫、昏迷甚至呼吸衰竭。中毒量时可出现类似阿托品中毒样的严重谵妄,并伴有锥体外系症状,可用氯氮卓(利眠宁)和输液作对症治疗。 |
本品对人及动物均无明显的毒性作用,对呼吸、脉搏、血压无影响,偶有一过性血压下降、失眠、兴奋及给药后发热等,停药后即可消失。 |
禁忌症 | 对本品成份及其它乙醇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属于强效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库欣综合征、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应用,亦不宜采用封包治疗。 (2)大面积使用不能超过2周;治疗顽固、斑块状银屑病,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的5%~10%,可以连续应用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g。 (3)不能应用于面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折皱部位,因为即便短期应用也可造成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等不良反应。 (4)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 |
脑出血急性期不宜大剂量应用。肌注一般不采用,若用时应经常更换注射部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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