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茶苯海明片 | 氟马西尼注射液 |
生产厂家 | 南京白敬宇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湖南正清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规格 | 25毫克×12片 | 2ml:0.2mg |
剂型 | 片剂 | 注射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3075 | 国药准字H20093464 |
用法用量 | 当开始出现恶心、呕吐、眩晕等症状时含服。每日3~6次。成人每次1~2片,每日不超过12片。7~12岁儿童每次半片,每日不超过6片。 | 可用5%的葡萄糖水、乳酸林格氏液或普通生理盐水稀释后注射,稀释后应在24小时内使用。1.终止用苯二氮䓬类药物诱导及维持的全身麻醉:推荐的初始剂量为15秒内静脉注射0.2毫克。如果首次注射后60秒内清醒程度未达到要求,则追加给药0.1毫克,必要时可间隔60秒后再追加给药一次,直至最大总量1毫克,通常剂量为0.3-0.6毫克。2.作为苯二氮䓬类药物过量时中枢作用的特效逆转剂:推荐的首次静脉注射剂量为0.3毫克。如果在60秒内未达到所需的清醒程度,可重复使用直至患者清醒或达总量2毫克。如果再度出现昏睡,可以每小时静脉滴注0.1-0.4毫克药物,滴注的速度应根据所要求的清醒程度进行个体调整。在重症监护情况下,对大剂量和/或长时间使用苯二氮䓬类药物的病人只要缓慢给药并根据个体情况调整剂量并不会引起戒断症状。如果出现意外的过度兴奋体征,可静脉注射5毫克安定或5毫克咪达唑仑并根据患者的反应小心调整用量。5.用于鉴别诊断苯二氮䓬类、其它药物或脑损伤所致的不明原因的昏迷:如果重复使用本品后,清醒程度及呼吸功能尚未显著改善,必须考虑到苯二氮䓬类药物以外的其他原因。 |
化学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茶苯海明。化学名为:1,3-二甲基-8-氯-1H-2,6-二酮和N,N-二甲基-2-(二苯基甲氧基)乙胺。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氟马西尼。 |
不良反应 | 1 常见的有:滞呆、思睡、注意力不集中、疲乏、头晕、头昏,也可有恶心、呕吐、食欲不振。 2 少见的有:幻觉、幻想、夜间视力下降、实体视觉降低、出现锥体外系症状或皮疹。 3 逾量的表现有呕吐、眩晕、惊厥、青紫、昏迷甚至呼吸衰竭。中毒量时可出现类似阿托品中毒样的严重谵妄,并伴有锥体外系症状,可用氯氮卓(利眠宁)和输液作对症治疗。 |
1.少数患者在麻醉时用药,会出现面色潮红、恶心和/或呕吐。在快速注射氟马西尼后,偶尔会有焦虑、心悸、恐惧等不适感。这些副作用通常不需要特殊处理。2.有癫痫病史或严重肝功能不全的人群中,尤其是在有苯二氮䓬类长期用药史或在有混合药物过量的情况下,使用该药有癫痫发作的报道。3.在混合药物过量的情况下,特别是环类抗抑郁药过量,使用本品来逆转苯二氮䓬类的作用可能引起不良反应(例如惊厥和心率失常。)4.有报道此类药物对有惊恐病史的患者可能诱发惊恐发作。5.对长期应用苯二氮䓬类药物并在本品给药前刚停药或数周前停药的患者,注射本品过快可能会出现苯二氮䓬类激动剂的戒断症状。缓慢注射5毫克安定或7毫克咪达唑仑后这些症状将消失。 |
禁忌症 | 对本品成份及其它乙醇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1.对本品过敏患者禁用。2.对使用苯二氮䓬类药物以控制对生命构成威胁的情况(例如用于控制严重头部损伤后的颅内压或癫痫情形)的病人禁用。5.严重抗抑郁剂中毒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属于强效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库欣综合征、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应用,亦不宜采用封包治疗。 (2)大面积使用不能超过2周;治疗顽固、斑块状银屑病,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的5%~10%,可以连续应用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g。 (3)不能应用于面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折皱部位,因为即便短期应用也可造成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等不良反应。 (4)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 |
1.不推荐用于长期接受苯二氮䓬类药物治疗的癫痫病人。2.使用本品时,应对再次镇静、呼吸抑制及其它苯二氮䓬类反应进行监控,监控的时间根据苯二氮䓬类的用量和作用时间来确定。3.勿在神经肌肉阻断药的作用消失之前注射本品。4.不推荐用于苯二氮䓬类的依赖性治疗和长期的苯二氮类戒断综合症的治疗。5.对于一周内大剂量使用过苯二氮䓬类药物,以及/或较长时间使用苯二氮䓬类药物者,应避免快速注射本品,否则将引起戒断症状,如兴奋、焦虑、情绪不稳、轻微混乱和感觉失真。6.使用本品最初26小时内,避免操作危险的机器或驾驶机动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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