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氨咖愈敏溶液 | 双氯芬酸钠滴眼液 |
生产厂家 | 杭州娃哈哈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 | 四川升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规格 | 60ml | 8毫升×8毫克 |
剂型 | 溶液剂 | 滴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3384 | 国药准字H20063524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2-3岁儿童一次4-5毫升,4-6岁一次5-7毫升,7-9岁一次7-9毫升 ,10-12岁一次9-10毫升,一日3次。 | 一日4~6次,一次1滴;眼科手术用药:术前3、2、1和0.5小时各滴眼一次,一次1滴。白内障术后24小时开始用药,一日4次,持续用药二周;角膜屈光术后15分钟即可用药,一日4次,持续用药三天 |
化学成分 | 每10毫升含对乙酰氨基酚0.12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125毫克、无水咖啡因18.75毫克、愈创木酚甘油醚37.5毫克。 | 双氯芬酸钠,其化学名称为:2-[(2,6-二氯苯基)氨基]-苯乙酸钠 |
不良反应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滴眼有短暂烧灼、刺痛、流泪等,极少数可有结膜充血、视物模糊。不足3%患者可出现乏力、困倦、恶心等全身反应。 |
禁忌症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 本品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2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 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 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 消化道溃疡、前列腺肥大和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7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8 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9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10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本品仅限于滴眼用。 2本品可妨碍血小板凝聚,有增加眼组织术中或术后出血的倾向。 3戴接触镜者禁用本品,但角膜屈光术后暂时配戴治疗性亲水软镜者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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