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力克舒 | 双氯芬酸钠滴眼液 |
生产厂家 | 四川杨天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升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规格 | 150毫克×12粒 | 8毫升×8毫克 |
剂型 | 胶囊剂 | 滴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3162 | 国药准字H20063524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粒,一日3次。7~14岁儿童减半,饭后服用。 | 一日4~6次,一次1滴;眼科手术用药:术前3、2、1和0.5小时各滴眼一次,一次1滴。白内障术后24小时开始用药,一日4次,持续用药二周;角膜屈光术后15分钟即可用药,一日4次,持续用药三天 |
化学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15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25毫克,盐酸氯哌丁6毫克,盐酸伪麻黄碱15毫克,咖啡因12.5毫克,菠萝酶1.6万单位。 | 双氯芬酸钠,其化学名称为:2-[(2,6-二氯苯基)氨基]-苯乙酸钠 |
不良反应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滴眼有短暂烧灼、刺痛、流泪等,极少数可有结膜充血、视物模糊。不足3%患者可出现乏力、困倦、恶心等全身反应。 |
禁忌症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 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 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 心脏并高血压、甲状腺疾并糖尿并前列腺肥大和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 运动员慎用。 8 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9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10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本品仅限于滴眼用。 2本品可妨碍血小板凝聚,有增加眼组织术中或术后出血的倾向。 3戴接触镜者禁用本品,但角膜屈光术后暂时配戴治疗性亲水软镜者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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