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力克舒 | 布洛芬颗粒 |
生产厂家 | 四川杨天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显锋科技制药有限公司 |
规格 | 150毫克×12粒 | 每包含布洛芬0.2克 |
剂型 | 胶囊剂 | 颗粒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3162 | 国药准字H20025288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粒,一日3次。7~14岁儿童减半,饭后服用。 | 温开水冲服,4~8岁儿童,一次0.5包;8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包,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化学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15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25毫克,盐酸氯哌丁6毫克,盐酸伪麻黄碱15毫克,咖啡因12.5毫克,菠萝酶1.6万单位。 | 本品每包含布洛芬0.2克。辅料为:蔗糖。 |
不良反应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禁忌症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 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 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 心脏并高血压、甲状腺疾并糖尿并前列腺肥大和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 运动员慎用。 8 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9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10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5.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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