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咳特灵胶囊 | 澳特斯 |
生产厂家 | 广东一片天医药集团制药有限公司 | 香港澳美制药厂 |
规格 | 每粒含小叶榕干浸膏0.36g,马来酸氯苯那敏1.4mg | 60ml/瓶;150ml/瓶 |
剂型 | 胶囊剂 | 溶液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0652 | 注册证号HC20060001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粒,一日3次。 | 口服。两岁一下儿童:一次2.5毫升,一日三只四次;2-6岁儿童:一次5毫升,一日三只四次;6岁以上及***:一次10毫升,一日三只四次。 |
化学成分 | 小叶榕、马来酸氯苯那敏。 | 每5ml含福尔可定5.0mg,盐酸曲普利啶0.6mg,盐酸伪麻黄碱15.0mg和愈创木酚甘油醚50.0mg |
不良反应 |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 偶有胃肠不适﹑胃痉挛﹑便秘﹑恶心﹑呕吐﹑口干﹑嗜睡﹑头晕。 |
禁忌症 | 孕妇禁用。 | 1. 对本品有耐受性的患者禁用。 2. 有严重高血压﹑冠心病或正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的患者禁用本品。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 |
1. 本品为处方药。 2. 操作机械或驾驶时需谨慎。有严重肝肾功能损害者,需调整剂量。 3. 运动员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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