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咳特灵胶囊 | 惠菲宁 |
生产厂家 | 广东环球制药有限公司 | 惠氏制药有限公司 |
规格 | 12s | 100ml |
剂型 | 胶囊剂 | 溶液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691 | 国药准字H20030054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粒,一日3次。 | 口服。成年人:一次1O毫升。一日3次。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详见说明书。 |
化学成分 | 小叶榕、马来酸氯苯那敏。 | |
不良反应 |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 详细请看说明书 |
禁忌症 | 孕妇禁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本品每日剂量不超过4次,疗程不超过7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3.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4.心脏病、高血压,甲亢,糖尿病、哮喘、青光眼、肺气肿、前列腺肥大等患者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驾驶机动车。操作机器以及高空作业者工作时间禁用。 6.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7.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 8.服用过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时请即就医。 9.请将本品放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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