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特灵胶囊对比
基本资料对比
名称 咳特灵胶囊 仁舒
生产厂家 广东环球制药有限公司 鲁南贝特制药有限公司
规格 12s 混悬型,每瓶14g,含硫酸沙丁胺醇24mg,浓度为0.17%(g/g),异丙托溴铵4mg,浓度为0.03%(g/g),每揿含120µg硫酸沙丁胺醇,20µg异丙托溴铵,总揿次为200揿。
剂型 胶囊剂 喷雾剂
说明书对比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2691 国药准字H20060409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粒,一日3次。 每次吸两喷,每日4次。需要时患者可进行额外的吸入给药,但24小时的总吸入次数不能超过12次。24小时吸入给药次数超过12喷的安全性和疗效尚未进行研究。除推荐剂量以外,未对过量服用异丙托溴铵或沙丁胺醇的安全性及疗效进行研究。推荐在首次使用前和超过24小时未使用气雾剂时,应先试喷3次。
化学成分 小叶榕、马来酸氯苯那敏。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 硫酸沙丁胺醇24mg和异丙托溴铵4mg
不良反应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在本品的大规模临床试验中,发生率大于2%的不良反应如下:全身功能失调:头痛、疼痛、流感、胸痛胃肠道系统功能紊乱:恶心呼吸系统功能紊乱(下呼吸道);气管炎、呼吸困难、咳嗽、呼吸紊乱、肺炎、支气管痉挛。呼吸系统功能紊乱(上呼吸道):上呼吸道感染、咽炎、鼻窦炎、鼻炎。发生率低于2%的不良反应有水肿、乏力、高血压、头晕、神经质、感觉异常、震颤、发音困难、失眠、腹泻、口干、消化不良、呕吐、心律失常、心悸、心动过速、关节痛、心绞痛、痰量增加、味觉倒错和尿道感染/排尿困
禁忌症 孕妇禁用。

1对大豆卵磷脂或有关食物如大豆、花生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本品。

2对本品任何其他成份或阿托品及其衍生物过敏的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矛盾性支气管痉挛:本品可产生威胁生命的矛盾性支气管痉挛。如果发生此症,应立即停药并换用其他治疗方法。应当认识到,经常在一个新罐首次使用时发生与吸入剂有关的矛盾性支气管痉挛。
2、心血管作用:本品含有硫酸沙丁胺醇,与其他β-肾上腺素能激动剂相同,在测定脉搏、血压和/或症状时,一些患者可产生临床显著的心血管作用。尽管按推荐剂使用本品时这种作用并不常见,如果发生,应停药。另外,β-肾上腺素能类药物有产生心电图变化的报道,例如T波变平、QTc间期延长、ST段压低。因此,心血管病患者慎用本品,特别是冠状动脉功能不全、心律失常及高血压患者慎用。
3、不要超过推荐剂量使用本品。哮喘患者在过量吸入拟交感神经剂时有致死的报道。确切的死因不明,但怀疑在产生不能预计的严重急性哮喘危像及继发缺氧后,产生心脏停搏。
4、速发型过敏反应:在服用异丙托溴铵或硫酸沙丁胺醇后,可出现速发型过敏反应(较罕见),可表现为荨麻疹、血管性水肿、皮疹、支气管痉挛、过敏及口咽部水肿。
5、贮藏条件:本品的内容物在压力状态下贮藏。不能刺破。不要在接近热源或明火处使用或贮藏本品。暴露温度在120°F以上时会发生爆炸。不要将容器扔进火中或焚烧炉中。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6、抗胆碱能类药物观察到的作用:本品含有异丙托溴铵,因此,窄角型青光眼、前列腺增生或膀胱颈梗阻患者慎用本品。
7、拟交感神经类药物观察到的作用:本品含有拟交感神经胺类药物如硫酸沙丁胺醇,惊厥、甲状腺机能亢进、糖尿病或对拟交感神经胺类药物有异常反应的患者慎用本品。β-肾上腺素类药物可能通过细胞分流,使一些患者产生显著的低钾血症,有可能产生心血管不良反应。血钾减少通常呈一过性,不需要补钾。
8、肝病或肾病患者使用:未对肝、肾功能不全患者使用本品进行研究。此类患者慎用。
9、患者信息:
患者应避免将气雾喷到眼晴上。若喷到眼睛上,应被告之可能产生窄角型青光眼恶化,眼痛或不适、一过性视觉模糊、与结膜、角膜充血导致的红眼病有关的视力晕轮或彩色显像。
本品的作用可能持续4~5小时或更长。不要频繁地超过推荐剂量使用本品。在未与医生咨询前,不要擅自增加本品的使用剂量或使用次数。如果发生本品对症状的缓解作用减弱,症状可能恶化,和/或需要使用本品的次数高于平时,应立即就医。在服用本品时,只有在医生指导下才能使用其他吸入类药物。如果发生妊娠或在哺乳,应就本品的使用与医生联系。适当的使用本品,包括采用一种可理解的方式使用本品。
10、运动员慎用。
11、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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