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咳特灵胶囊 | 盐酸氨溴索口腔崩解片 |
生产厂家 | 广东环球制药有限公司 | 哈尔滨儿童制药厂有限公司 |
规格 | 12s | 30mg |
剂型 | 胶囊剂 | 片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691 | 国药准字H20090005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粒,一日3次。 | 口服:将本品置舌面,不需用水或仅用少量水,饭后服用。成人:一次一片,一日三次;若一次2片,一日2次服用,可提高疗效;儿童:建议剂量为每公斤体重1.2~1.6mg/日 |
化学成分 | 小叶榕、马来酸氯苯那敏。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氨溴索。 |
不良反应 |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 通常能很好耐受。 过敏应极少出现,主要为皮疹.极少病例报道出现严重的急性过敏性反应,但其与盐酸氨溴索的相关性尚不能肯定,其中的某些病人通常对其他物质亦产生过敏。 |
禁忌症 | 孕妇禁用。 | 已知对盐酸氨溴索或其他配方成份过敏都不宜使用。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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