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咳特灵胶囊 | 强力枇杷露 |
生产厂家 | 中山市恒生药业有限公司 | 江西天施康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
规格 | 30粒 | 150毫升 |
剂型 | 胶囊剂 | 溶液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0178 | 国药准字Z36020486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次。 |
化学成分 | 小叶榕、马来酸氯苯那敏 | 枇杷叶、罂粟壳、百部、白前、桑白皮、桔梗、薄荷脑、辅料为防腐剂(苯甲酸钠)、蔗糖。 |
不良反应 |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 尚不明确。 |
禁忌症 | 孕妇禁用。 |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不能长期或反复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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