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磷酸苯丙哌林口服溶液 | 氢溴酸右美沙芬口服液 |
生产厂家 | 江西杏林白马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益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规格 | 10毫升×12支 | 10ml*10支 |
剂型 | 其他 | 溶液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00032 | 国药准字H20023071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4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0~20毫升,一日3~4次。 |
化学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是磷酸苯丙哌林,辅料为蔗糖、蜂蜜、琼脂、香蕉香精、山梨酸 | 本品每支(10毫升)含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辅料为:香兰素、蔗糖。 |
不良反应 | 服药后可出现一过性口咽发麻,此外,尚有乏力、头晕、上腹不适、食欲缺乏、皮疹等不良反应。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但不影响疗效。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
禁忌症 | 尚不明确 | 1.妊娠3个月内妇女、有精神病史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有止咳作用,如应用7天症状无明显好转,请立即咨询医师或药师。 2.孕妇慎用。 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本药无祛痰作用,如咯痰症状明显,不宜使用。 5.服药期间如出现皮疹,应停药,并咨询医师或药师。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1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时请咨询医师。 2.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孕妇慎用。 5.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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