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磷酸苯丙哌林口服溶液 | 磷酸可待因片 |
生产厂家 | 江西杏林白马药业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工业有限公司 |
规格 | 10毫升×12支 | 15毫克×20片 |
剂型 | 其他 | 片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00032 | 国药准字H11020672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40毫升,一日3次。 | 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15~30mg,一日30~90mg;极量:口服一次100mg,一日250mg。 |
化学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是磷酸苯丙哌林,辅料为蔗糖、蜂蜜、琼脂、香蕉香精、山梨酸 | 化学名称为17-甲基-3-甲氧基-4,5α-环氧-7,8-二去氢吗啡喃-6α-醇磷酸盐倍半水合物。 分子式:C18H21NO3·H3PO4·1H20 分子量:424.39 |
不良反应 | 服药后可出现一过性口咽发麻,此外,尚有乏力、头晕、上腹不适、食欲缺乏、皮疹等不良反应。 | 1 较多见的不良反应有: ①心理变态或幻想; ②呼吸微弱、缓慢或不规则; ③心率或快或慢、异常。 2 少见的不良反应: ①惊厥、耳鸣、震颤或不能自控的肌肉运动等; ②荨麻疹;瘙痒、皮疹或脸肿等过敏反应; ③精神抑郁和肌肉强直等。 3 长期应用可引起依赖性。常用量引起依赖性的倾向较其他吗啡类药为弱。典型的症状为:鸡皮疙瘩、食欲减退、腹泻、牙痛、恶心呕吐、流涕、寒颤、打喷嚏、打呵欠、睡眠障碍、胃痉挛、多汗、衰弱无力、心率增速、情绪激动或原因不明的发热。 |
禁忌症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的患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有止咳作用,如应用7天症状无明显好转,请立即咨询医师或药师。 2.孕妇慎用。 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本药无祛痰作用,如咯痰症状明显,不宜使用。 5.服药期间如出现皮疹,应停药,并咨询医师或药师。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下列情况应慎用: 1 支气管哮喘; 2 急腹症,在诊断未明确时,可能因掩盖真象造成误诊; 3 胆结石,可引起胆管痉挛; 4 原因不明的腹泻,可使肠道蠕动减弱、减轻腹泻症状而误诊; 5 颅脑外伤或颅内病变,本品可引起瞳孔变小,模糊临床体征; 6 前列腺肥大病因本品易引起尿潴留而加重病情; 7 重复给药可产生耐药性,久用有成瘾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⑴本品可透过胎盘,使胎儿成瘾,引起新生儿的戒断症状如过度啼哭、打喷嚏、打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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