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2020361 |
国药准字H20067616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
静脉滴注,成人常用量,一次0.4g,加入5%葡萄糖溶液250ml中缓慢静脉滴入,每12小时一次。患有黄疸的病人,每天用药一次;患有腹水的病人每36小时用药一次;患有黄疸和腹水的病人,每48小时用药一次。或遵医嘱。 |
化学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磷酸苯丙哌林。 其化学名称为:1-[2-(2-苄基苯氧基)-1-甲基乙基]哌啶磷酸盐。 |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磺酸培氟沙星,其化学名称为:1-乙基-6-氟-1,4-二氢-7-[4-甲基哌嗪-1-基]-4-氧-喹啉-3-羧酸甲磺酸盐。 |
不良反应 |
服药后可出现一过性口、咽部发麻感觉。此外尚有乏力、头晕、上腹不适及皮疹等不良反应。 |
1、胃肠道反应:恶心、呕吐、食欲减退、腹泻等。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等。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少数患者有光敏反应。4、偶可发生:①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模糊、幻觉、震颤;②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③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④关节疼痛;⑤注射部位局部刺激症状。5、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及氟喹诺酮类药过敏患者禁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18岁以下患者禁用,6-磷酸葡萄糖脱氢酶缺乏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 服药期间若出现皮疹,应停药; 2 本品仅具镇咳作用,如用药一周症状无好转应咨询医生; 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在妊娠期间的用药安全性尚未确定,亦未见本品在乳汁中排出的报道,故孕妇应慎用; 4 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疗效和安全性尚未确定应遵医嘱。 |
与安慰剂相比,与痴呆有关的老年精神病患者服用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后死亡率有增加的风险。齐拉西酮未批准用于治疗痴呆相关的精神病(见警示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