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磷酸苯丙哌林胶囊 | 泰康海恩 |
生产厂家 | 哈药集团制药总厂 | 太康海恩药业有限公司 |
规格 | 塑料瓶装,每瓶50粒。 | 100ml |
剂型 | 胶囊剂 | 溶液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1940 | 国药准字H20174117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成人:一次10毫升,一日3~4次。儿童:5岁以上儿童一次5毫升,一日2-3次。 |
化学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磷酸苯丙哌林。其化学名称为:1-[2-(2-苄基苯氧基)-1-甲基乙基]哌啶磷酸盐。 | 本品每10毫升含枸橼酸喷托维林25毫克。 |
不良反应 | 服药后可出现一过性口、咽部发麻感觉。此外尚有乏力、头晕、上腹不适及皮疹等不良反应。 | 偶有便秘、轻度头痛、头晕、嗜睡、口干、恶心、腹胀、皮肤过敏等反应。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3.青光眼及心力衰竭患者禁用。本品无祛痰作用,对痰多的病人禁用。 |
注意事项 | 1 本品仅有止咳作用,如应用一周症状无明显好转,请立即咨询医师或药师; 2 孕妇慎用; 3 服用时需整粒吞服,切勿打开或溶解后服用,以免引起口腔麻木; 4 本药无祛痰作用,如咯痰症状明显,不宜使用; 5 服药期间如出现皮疹,应停药,并咨询医师或药师;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 1.本药仅为对症治疗药,如应用7日症状无明显好转,应立即就医。 2.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青光眼及心力衰竭患者慎用。 5.本品无祛痰作用,痰多患者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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