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647 |
国药准字Z10930036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0毫升,一日3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开水冲服,一次5克,一日3次。 |
化学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毫升含氢溴酸右美沙芬30毫克,愈创木酚甘油醚200毫克。 |
黄芪、防风、白术(炒).辅料为甘露醇、糊精、甜菊素、枸 橼酸。 |
不良反应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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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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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 抑郁症、消化道溃疡、痰量过多、哮喘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5 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6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 |
1.忌油腻食物。2.本品宜饭前服用。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