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复方桔梗麻黄碱糖浆Ⅱ | 右美沙芬片 |
生产厂家 |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规格 | 100毫升 | 15毫克×24片 |
剂型 | 溶液剂 | 片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2020632 | 国药准字H10900005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4次。 |
化学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盐酸麻黄碱0.8毫克、桔梗流浸膏0.03毫升、氯化铵15毫克。 | 本品每片含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辅料为淀粉、预胶化淀粉、蔗糖、硬脂酸镁。 |
不良反应 | 可见恶心、呕吐、焦虑、心悸、心动过速等。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但不影响疗效。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
禁忌症 | 1 严重高血压、心血管疾病患者禁用。 2 肝功能不全者禁用。 |
1、妊娠3个月内妇女、有精神病史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 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高血压、冠心病患者慎用。 3 老年患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 消化道溃疡者慎用。 5 服用后如有头晕、头痛、心动过速、多汗等症状应咨询医师或药师。 6 运动员慎用。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3、孕妇慎用。 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