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维快 | 布洛芬颗粒 |
生产厂家 | 武汉维奥制药有限公司 |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规格 | 10片 | 0.1克×12包 |
剂型 | 片剂 | 颗粒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236 | 国药准字H10970046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每12小时服用一次,每次1~2片。 | 温开水冲服,成人一次2包,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见下表:年龄(岁)1-3,体重(公斤)10-15,一次用量(包)2/3,次数若疼痛或发热持续不缓解,间隔4-6小时可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不超过4次。年龄(岁)4-6,体重(公斤)16-21,一次用量(包)1,次数若疼痛或发热持续不缓解,间隔4-6小时可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不超过4次。年龄(岁)7-9,体重(公斤)22-27,一次用量(包)1/2,次数若疼痛或发热持续不缓解,间隔4-6小时可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化学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对乙酰氨基酚,硫酸伪麻黄碱,氯雷他定。 | 布洛芬 |
不良反应 | 氯雷他定:常见与氯雷他定相关不良反应报道包括乏力,头痛,思睡,口干,胃肠功能紊乱如恶心和胃痛,过敏症状如皮疹。在氯雷他定片的上市期间,罕见脱发、过敏反应和肝功能紊乱。 硫酸伪麻黄碱:对拟交感神经药特别敏感的患者可能有轻微的刺激反应:恶心、头痛、思睡、虚弱、眩晕、心动过速、心悸、失眠、神经过敏、兴奋、不安,瞳孔放大也有见报道。此外,必须考虑有其他与拟交感神经药相关的不良反应发生的可能性。 对乙酰氨基酚:对乙酰氨基酚推荐剂量的不良反应通常较弱。曾有报道有血液学反应和皮疹。有长期服用引起肾脏毒性。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禁忌症 | 对本品任何成份或肾上腺素能类药物过敏者禁用本品;正在服用或14天内服用过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的患者禁用本品;闭角性青光眼病、尿潴留、严重高血压、严重冠状动脉疾病和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亦禁用本品。 | 1对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和抗炎药物过敏者禁用。 2因服用阿司匹林和其他非类固醇类抗炎药诱发哮喘、鼻炎或荨麻疹的患者禁用。 3活动期消化道溃疡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 青光眼、消化性溃疡、幽门十二指肠梗阻、前列腺肥大、心血管疾患、眼内压增加或糖尿病患者以及接受洋地黄类药物治疗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2 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喘息的病人中,有不到5%的病人可于服用本品后发生轻度支气管痉挛性反应; 3 当乙醇中毒,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本品有增加肝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 4 除非利大于弊,否则高血压、青光眼、肺气肿以及慢性支气管炎患者应避免服用本品;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对于1-2岁的小儿,如24小时症状不见缓解请停药并咨询医生;对于2岁以上的儿童,用于解热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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