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5021357 |
国药准字H44025062 |
用法用量 |
口服。用于成人: 1.饮食补充:一日50~100mg。 2.慢性透析病人:一日100~200mg。 3.维生素C缺乏:一次100~200mg,一日3次。至少服2周。小儿每日100~300mg,至少服2周。 4.酸化尿:一日口服4~12g,分次服用,每4小时1次。 5.特发性高铁血红蛋白血症:每日300~600mg,分次服用。 |
口服,一次1片,一日三次。 |
化学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维生素C。辅料为:淀粉、糊精、酒石酸、乙醇、硬脂酸镁。 |
肌醇100g 、维生素C5g 、 维生素B13g 、维生素B21.5g 、 蔗糖10g。 |
不良反应 |
1.长期服用每日2~3g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 2.长期应用大量维生素C偶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盐或草酸盐结石。 3.大量应用(每日用量1g以上)可引起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每日用量600mg以上时)、恶心呕吐、胃痉挛。 |
尚不明确。 |
禁忌症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 |
1.对诊断的干扰:大量服用将影响以下诊断性试验的结果:(1)大便隐血可致假阳性。(2)能干扰血清乳酸脱氢酶和血清转氨酶浓度的自动分析结果。(3)尿糖(硫酸铜法)、葡萄糖(氧化酶法)均可致假阳性。(4)尿中草酸盐、尿酸盐和半胱氨酸等浓度增高。(5)血清胆红素浓度上升。(6)尿pH下降。 2.下列情况应慎用:(1)半胱氨酸尿症。(2)痛风。(3)高草酸盐尿症。(4)草酸盐沉积症。(5)尿酸盐性肾结石。(6)糖尿病(因维生素C可能干扰血糖定量)。(7)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可引起溶血性贫血)。(8)血色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