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5964 |
国药准字H44025019 |
用法用量 |
口服。用于补充维生素C:成人一日50-100毫克。用于治疗维生素C缺乏:成人一次100-200毫克,一日3次;儿童一日100-300毫克。至少服2周。 |
口服:急性脑血管病恢复期,一次30~40mg,一日4次,或每4小时1次。 |
化学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维生素C。 |
尼莫地平 |
不良反应 |
1.长期服用每日2~3克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故宜逐渐减量停药。2.长期应用大量维生素C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盐或草酸盐结石。3.过量服用(每日用量1克以上)可引起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每日用量600mg以上)、恶心呕吐、胃痉挛。 |
大量临床实践证明,蛛网膜下隙出血者应用尼莫地平治疗时约有11.2%的病者出现不良反应。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1)血压下降,血压下降的程度与药物剂量有关。(2)肝炎。(3)皮肤刺痛。(4)胃肠道出血。(5)血小板减少。(6)偶见一过性头晕、头痛、面潮红、呕吐、胃肠不适等。此外,口服尼莫地平以后,个别病人可发生碱性磷酸酶(ALP)、乳酸脱氢酶(LDH)、AKP的升高,血糖升高以及个别人的血小板数的升高。 |
禁忌症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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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不宜长期过量服用本品,否则,突然停药有可能出现坏血病症状。2.本品可通过胎盘并分泌入乳汁。孕妇服用过量时,可诱发新生儿产生坏血玻3.下列情况应慎用:(1)半胱氨酸尿症(2)痛风(3)高草酸盐尿症(4)草酸盐沉积症(5)尿酸盐性肾结石(6)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7)血色病(8)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9)镰形红细胞贫血(10)糖尿病(因维生素C干扰血糖定量)。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 |
(1)脑水肿及颅内压增高患者须慎用。(2)尼莫地平的代谢产物具有毒性反应,肝功能损害者应当慎用。(3)本品可引起血压的降低。在高血压合并蛛网膜下隙出血或脑卒中患者中,应注意减少或暂时停用降血压药物,或减少本品的用药剂量。(4)可产生假性肠梗阻,表现为腹胀、肠鸣音减弱。当出现上述症状时应当减少用药剂量和保持观察。(5)避免与β-阻断剂或其他钙拮抗剂合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药物可由乳汁分泌,哺乳妇女不宜应用。(2)动物实验提示本品具有致畸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