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维生素C咀嚼片 | 维生素C片 |
生产厂家 | 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国药控股星鲨制药(厦门)有限公司 |
规格 | 100毫克×30片 | 0.1g |
剂型 | 片剂 | 片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265 | 国药准字H35020928 |
用法用量 | 咀嚼后吞服,成人常用量一次1片,一日3次。 | 口服。用于成人: 1.饮食补充:一日50~100mg。 2.慢性透析病人:一日100~200mg。 3.维生素C缺乏:一次100~200mg,一日3次。至少服2周。小儿每日100~300mg,至少服2周。 4.酸化尿:一日口服4~12g,分次服用,每4小时1次。 5.特发性高铁血红蛋白血症:每日300~600mg,分次服用。 |
化学成分 | 维生素C。 化学名称:L-抗坏血酸。 分子式:C6H8O6 分子量:176.13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维生素c100毫克。辅料为:淀粉、糊精、硬脂酸镁。 |
不良反应 | 1.长期服用每日2~3克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故宜逐渐减量停药。 2.长期应用大量维生素C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盐或草酸盐结石。 3.过量服用(每日用量1克以上)可引起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每日用量600mg以上)、恶心呕吐、胃痉挛。 4.过多应用维生素C咀嚼片可致牙釉质损坏。 |
1.长期服用每日2~3g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 2.长期应用大量维生素C偶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盐或草酸盐结石。 3.大量应用(每日用量1g以上)可引起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每日用量600mg以上时)、恶心呕吐、胃痉挛。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确定。 |
注意事项 | 1.不宜长期过量服用本品,否则,突然停药有可能出现坏血病症状。 2.本品可通过胎盘并分泌入乳汁。孕妇服用过量时,可诱发新生儿产生坏血病。 3.下列情况应慎用:(1)半胱氨酸尿症(2)痛风(3)高草酸盐尿症(4)草酸盐沉积症(5)尿酸盐性肾结石(6)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7)血色病(8)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9)镰形红细胞贫血(10)糖尿病(因维生素C干扰血糖定量)。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对诊断的干扰:大量服用将影响以下诊断性试验的结果: (1)大便隐血可致假阳性。 (2)能干扰血清乳酸脱氢酶和血清转氨酶浓度的自动分析结果。 (3)尿糖(硫酸铜法)、葡萄糖(氧化酶法)均可致假阳性。 (4)尿中草酸盐、尿酸盐和半胱氨酸等浓度增高。 (5)血清胆红素浓度上升。 (6)尿pH下降。 2.下列情况应慎用: (1)半胱氨酸尿症。 (2)痛风。 (3)高草酸盐尿症。 (4)草酸盐沉积症。 (5)尿酸盐性肾结石。 (6)糖尿病(因维生素C可能干扰血糖定量)。 (7)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可引起溶血性贫血)。 (8)血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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