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维生素A胶丸 | 悦康 |
生产厂家 | 广州珠江制药厂 | 广州悦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规格 | 2.5万单位×100粒 | 每素丸重20毫克 |
剂型 | 胶囊剂 | 丸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923 | 国药准字Z44021835 |
用法用量 | 1、严重维生素A缺乏症:口服成人每日10万单位,3日后改为每日5万单位,给药2周,然后每日1万到2万单位,再用药2月。2、轻度维生素A缺乏症:每日3万到5万单位,分2到3次口服,症状改善后减量。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1-3次,或遵医嘱。 |
化学成分 | 用于预防和治疗维生素A缺乏症,如夜盲症、干眼症、角膜软化、皮肤粗糙角化。 | 灵芝、红花、人参、附子、人工麝香、熊胆、体外培育牛黄、珍珠、蟾酥、冰片。 |
不良反应 | 1 按推荐剂量服用,无不良反应。如一日10万单位以上、连服6个月可引起慢性中毒,表现为食欲缺乏、呕吐、腹泻、皮肤发痒、干燥和脱屑、颅内压增高。 2 急性中毒可见异常激动、嗜睡、复视、颅内压增高等症状。 | 在临床研究中发现个别病人服药后出现口干。 |
禁忌症 | 维生素A过多症患者禁用。 | 高血压控制不良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必须按推荐剂量服用,不得超量服用。2慢性肾功能减退时慎用。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可引起子宫平滑肌收缩,妇女经期及孕妇慎用。运动员慎用。请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2.在临床实验中有少数患者服用本品后出现心悸、心闷、胸闷或胸闷加重、胸痛等症状,停药后这些症状得到缓解或痊愈。建议在停药后去医院就诊。 3.在临床试验中有少数患者出现胸痛、腹部不适等症状,后又自行痊愈,暂无临床意义。 4.在临床试验中有极少数患者服用本品后出现轻度的肝功能异常现象,但该现象原因尚不明确,暂无临床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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