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4935 |
国药准字H20023370 |
用法用量 |
口服。1岁以内:一次40mg(约1/6粒),一日2次;1-3岁:一次80mg(约1/3粒),一日2-3次;3-5岁;一次160mg(约2/3粒),一日2-3次;5-10岁:一次240mg(约1粒),一日3次;10岁以上:一次250mg(1粒),一日3次。饭后服用。 |
应遵医嘱服药。本品应从小剂量开始使用,根据病人状况,逐渐增加剂量。通常本品的起始剂量为0.5克,每日二次;或0.85克,每日一次;随餐服用。可每周增加0.5克,或每2周增加0.85克,逐渐加至每日2克,分次服用。成人最大推荐剂量为每日2550毫克。对需进一步控制血糖患者,剂量可以加至每日2550毫克(即每次0.85克,每天三次)。每日剂量超过2克时,为了更好的耐受,药物最好随三餐分次服用。 |
化学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豆科植物甘草的根中提取得到的有效成份与锌结合的含锌药物。 |
盐酸二甲双胍 |
不良反应 |
1、锌剂有胃肠道刺激性,口服可有轻度恶心、呕吐和便秘。服用0.2-2g可催吐。 2、在治疗胃溃汤时,个别人可能出现排钾潴钠和轻度浮肿,停药后症状可消失。 |
本品常见不良反应包括腹泻、恶心、呕吐、胃胀、乏力、消化不良、腹部不适及头痛。其他少见者为大便异常、低血糖、肌痛、头昏、头晕、指甲异常、皮疹、出汗增加、味觉异常、胸部不适、寒战、流感症状、潮热、心悸、体重减轻等。二甲双胍可减少维生素B12的吸收,但极少引起贫血。本品在治疗剂量范围内,引起乳酸性中毒罕见。 |
禁忌症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急性或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
下列情况应禁用:1. 2型糖尿病伴有酮症酸中毒、肝及肾功能不全(血清肌酐超过1.5mg/dl)、肺功能不全、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严重感染和外伤、重大手术以及临床有低血压和缺氧情况。2. 糖尿病合并严重的慢性并发症(如糖尿病肾病、糖尿病眼底病变)。3. 静脉肾盂造影或动脉 造影前。4. 酗酒者。5. 严重心、肺病患者。6. 维生素B12、叶酸和铁缺乏的患者。7. 全身情况较差的患者(如营养不良、脱水)。 |
注意事项 |
1、应按推荐的剂量服用,不可过量服用。 2、餐后服用,可减少锌剂的胃肠道刺激。 3、心、肾功能不会和重度高血压患者应慎用或遵医嘱。 4、发生不良反应后,必要时可通过限制钠盐摄入量或加服氢氯噻嗪和枸橼酸钾,或加服小剂量螺内酯对症处理,可不妨碍继续用甘草锌。 |
1.口服本品期间,定期检查肾功能,可以减少乳酸中毒的发生,尤其是老年患者更应定期检查肾功能。接受外科手术和碘剂X射线摄影检查前患者暂时停止口服本品。 2.肝功能不良:某些乳酸性酸中毒患者合并有肝功能损害,因此有肝脏疾病者应避免使用本品。 3.应激状态:在发热、、感染和外科手术时,服用口服降糖药患者易发生血糖暂时控制不良,此时必须暂时停用本品,改用胰岛素。待应激状态缓解后恢复使用。 4.对1型糖尿病患者,不宜单独使用本品,而应与胰岛素合用。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