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清热解毒口服液 | 古汉养生精片 |
生产厂家 | 哈尔滨市康隆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启迪古汉集团衡阳中药有限公司 |
规格 | 每支装10毫升 | 0.41克*12片*5板/盒 |
剂型 | 溶液剂 | 片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477 | 国药准字Z10970128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化学成分 |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 |
人参、炙黄芪、金樱子、枸杞子、女贞子(制)、菟丝子、淫羊藿、白芍 、炙甘草、炒麦芽、黄精(制)。辅料为:低取代羟丙纤维素、倍他环糊精、硬脂酸镁、包衣粉。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症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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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油腻食物。 2. 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 3.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4. 本品宜饭前服用。 5.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2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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