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J20140080 |
注册证号S20160002 |
用法用量 |
口服,通常成年人每次 1-2 片,一日 3 次。 |
本品应在有资质的医院和眼科医生中使用。医院应具备该疾病诊断和治疗所需的相关仪器设备和条件,眼科医生应具备确诊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的能力和丰富的玻璃体内注射经验。 本品经玻璃体内注射给药。推荐剂量为每次0.5mg(相当于0.05ml的注射量),每月一次给药。 如果不能长期每月注射给药,也可在初始3个月连续每月注射1次给药之后,按每3个月注射给药1次。与持续每月注射相比,在初始3个月,连续每月注射之后的9个月治疗中,如果按每3个月给药1次,则视力改善将平均减少约5个字母(ETDRS视力或Snellen视力表1行)。 治疗期间应每月监测患者视力变化情况,如果出现显著的视力下降,需进一步接受本品注射治疗。两次注射之间的间隔时间不得小于一个月。 给药方法: 在玻璃体内注射给药前,应对患者的既往病史进行全面的评估,以评估其发生高敏反应的可能性。(见[警告]与[注意事项]) 本品必须在无菌条件下进行玻璃体内注射,其中包括采用外科手术的手部消毒、无菌口罩、无菌手套、无菌手术单和无菌开睑器(或类似器具)。注射前必须给予患者适当的麻醉剂和眼局部用光谱抗生素。注射前消毒眼周皮肤、眼睑和眼球表面。 应指导患者在每次注射前后3天自行滴注抗生素滴眼液,每天4次。 采用无菌技术,通过与1ml无菌注射器相连的18G(5μm)滤过针头抽取本品瓶内的所有(0.2ml)内容物。滤过针头不得用于玻璃体内注射,抽取内容物后必须丢弃。滤过针头必须替换为无菌30G针头,用于玻璃体内注射。必须排空注射器内空气,直至注射器内芯尖端对准注射器上0.05ml的刻度线。 注射针头应于角巩膜缘后3.5~4.0mm处,对准眼球中心,向玻璃体内进针,避免水平进针。 缓慢推送0.05ml注射液,应注意在之后的注射时改变巩膜注射部位。 注射后必须监测患者的眼内压和眼内炎。监测应包括注射后立即检查视神经乳头的血流灌流、30分钟内测眼内压及2~7天后进行检眼镜、裂隙灯和眼底检查。需指导患者立即向其医生报告任何出现的眼内炎的症状(见[注意事项])。 每瓶注射液仅用于治疗一只眼的单次注射。如果对侧眼也需要治疗,必须使用新的一瓶注射液,并在向另一只眼注射本品前更换无菌区、注射器、手套、手术单、开睑器、滤过针头和注射针头。 特殊人群用药 肾损害 肾损害患者无需调整用药剂量(见[药代动力学])。 肝损害 尚无相关研究。由于全身暴露可忽略不计,无须采取特别措施。 老年患者 无需调整剂量。 |
化学成分 |
本品每片(350mg)含主要成份酪酸梭菌活菌(酪酸梭状芽孢杆菌 MIYAIRI 588) 20 毫克。辅料为乳糖,沉淀碳酸钙,白糖,玉米淀粉和滑石粉。 |
活性成份:雷珠单抗。 |
不良反应 |
皮疹、瘙痒。 |
在三项Ⅲ期临床试验中共有1315名患者组成了安全性人群。所有患者接受至少24个月的本品治疗。440名患者接受了0.5mg的推荐剂量的治疗。以下严重不良事件与注射操作有关:眼内炎、孔源性视网膜脱离、视网膜撕裂和医源性外伤性白内障(见【注意事项】)。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观察到的其他严重眼部不良事件包括眼内炎症与眼内压升高(参见【注意事项】)。在三项对照的Ⅲ期试验FVF2598g(MARINA)、FVF2587g(ANCHOR)和FVF3192(PIER)合并的数据中,以下列出的不良事件在0.5mg本品治疗组中的发生率(至少高出2个百分点)高于对照组(假注射治疗或维替泊芬光动力疗法[PDT])。因此这些被认为是潜在的药物不良反应。下文提供的安全性数据还包括所有440例接受0.5mg本品的合并患者人群中发生的至少与注射本身或医药产品可能有关的不良事件。不良反应按系统器官类别和频率列出,频率使用以下规定:很常见(>1/10),常见(>1/100至<1/10),不常见(>1/1000至<1/100),罕见(>1/10000至<1/1000),非常罕见(<1/10000)。免疫原性:与所有治疗性蛋白相似,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可能出现免疫应答。免疫原性数据反映了在免疫试验中,试验结果提示本品抗体阳性的患者百分比,并高度依赖于试验的灵敏度和特异性。在不同治疗组中,本品免疫反应性的治疗前发生率为0%~5%。每月注射本品,为期6至24个月后,大约1%至8%的患者中可检出本品抗体。目前,对本品的免疫反应性的临床显著意义尚且不明。在免疫反应性水平最高的新生血管性年龄相关的黄斑变性患者中,部分可出现虹膜炎或玻璃体炎。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禁用。 |
对本品或本品成份中任何一种辅料过敏者禁用。活动的或怀疑的眼部或眼周感染的患者。活动期眼内炎症的患者。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活菌制剂,切勿将本品置于高温处。 2.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应去看医生。 3.儿童用药请咨询医师。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请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玻璃体内注射,包括本品注射,与眼内炎、眼内感染、孔源性视网膜脱离、视网膜撕裂和医源性外伤性白内障有关(参见【不良反应】)。本品注射时必须采用合格的无菌注射技术。此外,注射后一周内应监测患者的情况,从而早期发现感染并治疗。应指导患者在出现任何提示有眼内炎的症状或任何上述提到的事件时,应立即报告给医生。本品注射后60分钟内可观察到眼内压升高(参见【不良反应】)。因此须同时对眼内压和视神经乳头的血流灌注进行监测和适当治疗。玻璃体内使用血管内皮生长因子(VEGF)抑制剂后,存在潜在的动脉血栓栓塞事件的风险。在临床Ⅲ期研究中,动脉血栓栓塞事件的发生率在本品和对照组之间是相近的。接受本品0.5mg的患者与本品0.3mg或对照相比,卒中的发生率在数值上较高,不过此差异并无统计学显著性。卒中率的差异在具有已知卒中风险因子的患者,包括既往卒中病史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史的患者中更大。因此主治医生应对这些患者谨慎评价本品治疗是否合适,以及治疗益处是否超过了潜在的风险。在所有治疗用蛋白质药物一样,本品有潜在的免疫原性。尚未研究双眼同时使用本品治疗的安全性与有效性。如果双眼同时接受治疗,可能会使全身暴露量升高,从而导致全身不良事件的风险升高。本品不得与其他抗血管内皮生长因子(VEGF)药物同时使用(全身或局部使用)。出现下述情况,应暂停给药,且不得在下次计划给药时间之前恢复给药:与上次的视力检查相比,最佳矫正视力(BCVA)的下降≥30字母;眼内压≥30mmHg;视网膜撕裂;涉及中心凹中央的视网膜下出血,或出血面积占病灶面积的50%或更多;在给药前后的28天已接受或计划接受眼内手术。接受抗-VEGF治疗湿性AMD之后,视网膜色素上皮撕裂的风险因素包括大面积的和/或高度隆起的视网膜色素上皮脱离。在具有这些视网膜色素上皮撕裂风险因素的患者中开始本品治疗时应谨慎。在孔源性视网膜脱离或3或4级黄斑裂孔患者中应中断治疗。本品治疗可引起短暂的视觉障碍,这可能影响驾驶或机械操作的能力(参见【不良反应】)。出现这些症状的患者在这些暂时性的视觉障碍副作用消退前不能驾驶或进行机械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