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74072 |
国药准字H44023808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
1.口服①用于补充体内不足,一日0.25~0.5mg,21天后停药一周,周期性服用,一般可用3个周期(自月经第5天开始服药);②用于乳腺癌,一日15mg,6周内无改善则停药;③用于前列腺癌,开始时一日1~3mg,依据病情递增而后递减;维持量一日1mg,连用2~3个月;④预防产后泌乳、退乳,一次5mg,一日3次,连服3天。 |
化学成分 |
赤芍、土茯苓、三棱(醋灸)、川楝子(炒)、莪术(醋灸)等13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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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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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有不规则的阴道流血、子宫肥大、尿频或小便疼痛。2.有时可引发血栓症以及心功能不正常。3.有时引起肝功能异常、高脂血症、钠潴留。4.引起消化道恶心、呕吐、厌食症状和头痛、头晕等精神症状 |
禁忌症 |
孕妇忌用。 |
1.孕妇禁用(可能引起第二代女性阴道腺病及腺癌发生率升高,男性生殖道异常及精子异常发生率增加)。2.有血栓性静脉炎和肺栓塞性病史患者禁用。3.与雌激素有关的肿瘤患者及未确证的阴道不规则流血患者、高血压患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妇炎康胶囊。3.少女、绝经后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经期、哺乳期慎用。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5.外阴白色病变、糖尿病所致的瘙痒不宜使用。6.带下伴血性分泌物,或伴有尿频、尿急、尿痛者,应去医院就诊。7.腹痛较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8.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妇炎康胶囊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下列患者慎用:心功能不全、癫痫、糖尿病、肝肾功能障碍、精神抑郁等。2.长期使用应定期检查血压、肝功能、阴道脱落细胞,每年一次宫颈防癌刮片。3.诊断干扰:①减低美替拉酮试验。②增加去甲肾上腺素导致的血小板凝集试验。③BSP试验滞留增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