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毓婷 | 米索前列醇 |
生产厂家 | 华润紫竹药业有限公司 | 秦皇岛紫竹药业有限公司 |
规格 | 0.75mg | 0.2mg*3片 |
剂型 | 片剂 | 片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83129 | 国药准字H20010456 |
用法用量 | 在无防护性性生活或避孕失败72小时以内,服药越早,预防妊娠效果越好,单次口服2片;或首次服1片,间隔12小时服第二片。 |
在服用米非司酮36~48小时后,单次空腹口服米索前列醇0.6mg。 |
化学成分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左炔诺孕酮0.75毫克,辅料为淀粉、乳糖、蔗糖、糊精、硬脂酸镁、羧甲基淀粉钠。 | 本品的主要成份是米索前列醇 |
不良反应 | 可见月经改变,多数表现为服药当月的月经提前或延后。 可见轻度恶心、呕吐、乳房触痛、头痛、眩晕、疲劳等症状,一般不需处理,可在24小时后自行消失,如症状较重或持续存在应向医师咨询。 可有子宫异常出血,若出血不能自行消失,应及时去医院就诊,警惕异位妊娠的存在。 |
部分早孕妇女服药后有轻度恶心、呕吐、眩晕、乏力和下腹痛。及个别妇女可出现潮红、发热及手掌瘙痒,甚至过敏性休克。 |
禁忌症 | 乳腺癌、生殖器官癌、肝功能异常或近期有肝病或黄疸史、静脉血栓病、脑血管意外、高血压、心血管病、糖尿病、高脂血症、精神抑郁症患者及40岁以上妇女禁用左炔诺孕酮片。 | 1. 心、肝、肾疾病患者及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者。 2. 有使用前列腺素类药物禁忌者,如青光眼、哮喘及过敏体质者。 3. 带宫内节育器妊娠和怀疑宫外孕者。 |
注意事项 | 1. 本品是用于避孕失误的紧急补救避孕药,不是引产药。 2. 本品不宜作为常规避孕药,服药后至下次月经前应采取可靠的避孕措施。 3. 如服药后2小时内发生呕吐反应,应立即补服1片。 4. 本品可能使下次月经提前或延期,如逾期1周月经仍未来潮,应立即到医院检查,以排除妊娠。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本品用于终止早孕时,必须与米非司酮配伍,严禁单独使用。2. 本品配伍米非司酮终止早孕时,必须医生处方,并在医生监管下有急诊刮宫手术和输液、输血条件的单位使用。本品不得在药房自行出售。3. 服药前必须向服药者详细告知治疗效果,及可能出现的副反应。治疗或随诊过程中,如出现大量出血或其他异常情况应及时就医。4. 服药后,一般会较早出现少量阴道出血,部分妇女流产后出血时间较长。少数早孕妇女服用米非司酮后,即可自然流产,约80%的孕妇在使用本品后,6小时内排出绒毛胎囊。约10%孕妇在服药后一周内排出妊娠物。5. 服药后8~15天应去原治疗单位复诊,以确定流产效果。必要时作B超检查或血HCG测定,如确认为流产不全或继续妊娠,应及时处理。6. 使用本品终止早孕失败者,必须进行人工流产终止妊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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