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毓婷 | 孕三烯酮 |
生产厂家 | 华润紫竹药业有限公司 | 秦皇岛紫竹药业有限公司 |
规格 | 0.75mg | |
剂型 | 片剂 | 其他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83129 | 国药准字H19980003 |
用法用量 | 在无防护性性生活或避孕失败72小时以内,服药越早,预防妊娠效果越好,单次口服2片;或首次服1片,间隔12小时服第二片。 |
用于抗早孕:每天口服9mg(2~3次分服),连服4天,停药后2天于阴道后穹窿处放置dl-15甲基PGF2α薄膜,每2.5小时1次,每次2mg,共4次,然后经2.5小时肌注1.5~2mgdl-15甲基PGF2α,为一疗程。如无组织物排出,隔1天后重复疗程。口服:①子宫内膜异位:1.25~2.5mg/次,2次/周;②探亲避孕:探亲当天服3mg,以后每次房事后服1.5mg; |
化学成分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左炔诺孕酮0.75毫克,辅料为淀粉、乳糖、蔗糖、糊精、硬脂酸镁、羧甲基淀粉钠。 | |
不良反应 | 可见月经改变,多数表现为服药当月的月经提前或延后。 可见轻度恶心、呕吐、乳房触痛、头痛、眩晕、疲劳等症状,一般不需处理,可在24小时后自行消失,如症状较重或持续存在应向医师咨询。 可有子宫异常出血,若出血不能自行消失,应及时去医院就诊,警惕异位妊娠的存在。 |
少数人有头昏、乏力、胃部不适等。也可有月经周期缩短或延长、闭经、经量减少、不规则出血,但一般会自行减少。不良反应主要与雄激素作用有关,包括痤疮、多毛症、声音变化、乳房缩小和体重增加等,还可出现潮红、头痛、胃肠功能紊乱、肝酶值增加、神经过敏和性欲改变。 |
禁忌症 | 乳腺癌、生殖器官癌、肝功能异常或近期有肝病或黄疸史、静脉血栓病、脑血管意外、高血压、心血管病、糖尿病、高脂血症、精神抑郁症患者及40岁以上妇女禁用左炔诺孕酮片。 | |
注意事项 | 1. 本品是用于避孕失误的紧急补救避孕药,不是引产药。 2. 本品不宜作为常规避孕药,服药后至下次月经前应采取可靠的避孕措施。 3. 如服药后2小时内发生呕吐反应,应立即补服1片。 4. 本品可能使下次月经提前或延期,如逾期1周月经仍未来潮,应立即到医院检查,以排除妊娠。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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