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毓婷 | 炔诺酮 |
生产厂家 | 华润紫竹药业有限公司 |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规格 | 0.75mg | |
剂型 | 片剂 | 其他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83129 | 国药准字H33020720 |
用法用量 | 在无防护性性生活或避孕失败72小时以内,服药越早,预防妊娠效果越好,单次口服2片;或首次服1片,间隔12小时服第二片。 |
包括复方炔诺酮片,膜或纸片以及口服避孕片(膜)0号,从月经周期第5日开始服药,每日1片,晚饭后服用为宜(上夜班者早饭后服),连服22日,不能间断,服完等月经来后的第5日继续服药。 |
化学成分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左炔诺孕酮0.75毫克,辅料为淀粉、乳糖、蔗糖、糊精、硬脂酸镁、羧甲基淀粉钠。 | |
不良反应 | 可见月经改变,多数表现为服药当月的月经提前或延后。 可见轻度恶心、呕吐、乳房触痛、头痛、眩晕、疲劳等症状,一般不需处理,可在24小时后自行消失,如症状较重或持续存在应向医师咨询。 可有子宫异常出血,若出血不能自行消失,应及时去医院就诊,警惕异位妊娠的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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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乳腺癌、生殖器官癌、肝功能异常或近期有肝病或黄疸史、静脉血栓病、脑血管意外、高血压、心血管病、糖尿病、高脂血症、精神抑郁症患者及40岁以上妇女禁用左炔诺孕酮片。 | |
注意事项 | 1. 本品是用于避孕失误的紧急补救避孕药,不是引产药。 2. 本品不宜作为常规避孕药,服药后至下次月经前应采取可靠的避孕措施。 3. 如服药后2小时内发生呕吐反应,应立即补服1片。 4. 本品可能使下次月经提前或延期,如逾期1周月经仍未来潮,应立即到医院检查,以排除妊娠。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作为避孕药使用时应注意:1.哺乳妇女服药后可能乳汁减少,故应于产后半年开始服用;人工流产者应来1次月经第5日开始用药。2.漏服或迟服时避孕会失败,故必须每日定时服药;如漏服应在24小时内补服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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