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三九 | 益母颗粒 |
生产厂家 | 湖南三九南开制药有限公司 |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规格 | 200ml | 14g |
剂型 | 溶液剂 | 颗粒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1971 | 国药准字Z43020779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4克,一日2次。 |
化学成分 | 本品当归,阿胶,熟地黄,白芍(酒制),党参,炙黄芪,川芎(酒制),茯苓,炙甘草。 |
益母草480g 当归240g 川芎120g 木香45g。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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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孕妇及月经过多者忌服。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 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 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宜饭前服用。 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承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4.可于经前3~7天开始服药,至痛经缓解。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 5.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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