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硝酸益康唑喷雾剂 | 头孢氨苄颗粒 |
生产厂家 | 辽宁新高制药有限公司 | 神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规格 | 1% | 125毫克×12袋 |
剂型 | 片剂 | 颗粒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63086 | 国药准字H13021532 |
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喷于患处,每日2次;花斑癣,疗程2周;其他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疗程2~4周。 | 成人剂量:口服,一般一次250~500mg(2~4袋),一日4次,最高剂量 一日4g(32袋)。肾功能减退的患者,应根据肾功能减退的程度, 减量用药。单纯性 膀胱炎、皮肤软组织感染及链球菌咽峡炎患者每12小时500mg(4袋)。儿童剂量:口服, 每日按体重25~50mg/kg,分4次服用。皮肤软组织感染及链球菌咽峡炎患者,一 次12.5~50mg/kg, 一日2次。 |
化学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氨苄,其化学名为(6R,7R)-3-甲基-7-[(R)-2-氨基-2-苯乙酰氨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水合物。 | |
不良反应 | 可见烧灼感,偶见瘙痒、皮疹等过敏反应。 | 偶见胃肠道功能紊乱、荨麻疹、皮疹、关节痛和轻微的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白细胞减少及过敏反应,以及头晕、胸闷、念珠菌性阴道炎等。 |
禁忌症 | 尚不明确。 | 对头孢菌素过敏者及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史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4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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