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硝酸益康唑喷雾剂 | 克霉唑倍他米松洗剂 |
生产厂家 | 辽宁新高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仁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规格 | 1% | 每支重10g。 |
剂型 | 片剂 | 洗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63086 | 国药准字H20080488 |
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喷于患处,每日2次;花斑癣,疗程2周;其他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疗程2~4周。 | 外用。 |
化学成分 | 克霉唑、倍他米松。 | |
不良反应 | 可见烧灼感,偶见瘙痒、皮疹等过敏反应。 | 1.使用本品偶可发生的不良反应有:感觉异常、斑丘疹、水肿、继发感染。 2.使用克霉唑可能发生的不良发生包括:红斑、刺痛、水疱、脱屑、水肿、荨麻疹及皮肤刺激反应。长期大面积使用可能会发生皮质类固醇类药物的局部不良反应包括:烧灼感、过敏性痒疹、皮肤干燥、毛囊炎、多毛症、痤疮样皮疹、色素减退、口周炎、变应性接触性皮炎、皮肤浸润、继发感染、皮肤萎缩纹及粟粒疹。 |
禁忌症 | 尚不明确。 | 本品禁用于对本品中的组份及皮质类固醇药物及咪唑类药物过敏的患者。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4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仅限于皮肤外用,避免接触眼、口及阴道。 2.本品使用时不得采用封包的方式。 3.使用时如发生刺激反应或过敏反应,应停止用药并进行适当的治疗。如同时伴有细菌性感染,应同时使用抗生素,如没有出现预期的疗效,应停止使用本品,直到细菌感染被充分控制。 4.任何全身使用皮质类固醇药物可出现的副反应包括肾上腺皮质功能抑制在局部使用皮质类固醇药物时均可能出现,尤其对于儿童患者,由于皮肤表面积与体重的比例相对较大,故更易产生全身毒副反应。因此,本品不宜长期、大面积使用。 5.不建议17岁以下及尿布疹患者是使用。 6.本品用于体、股廯治疗1周后,用于足廯治疗2周后,病情未见好转,应重新请医生诊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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