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2134 |
国药准字H20083509 |
用法用量 |
外用适量,凃搽患处,一日2次。 |
皮下或肌内注射,首次用量0.05mg作皮内或皮下注射,如无不良反应,隔日递增0.1-0.2mg至一次0.25-0.5mg,一日或隔日1次,总剂量 10mg为一疗程。儿童用量减半。注射部位:1.四肢轮替注射,在四肢部位皮下轮替注射。2.痛点注射,按不同患者痛点周围进行注射。3.穴位注射,参照中医经穴原则,在某些特定穴位经穴注射。 |
化学成分 |
独活挥发油:辅料为乙醇、玫瑰香精。 |
本品系蜂毒腺和副腺分泌的一种微黄色的透明液体,由多肽类、酶类、生物胺等物质组成。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1. 常见局部红、肿、热、痒,不需处理,忌搔抓。2.少见荨麻疹,停药或服用扑尔敏。3.很少见眼睑水肿,停药并服用扑尔敏。4.全射发热、恶寒,在用量为 1.5mg以上时较易发生,持续使用可望减轻,必要时可适当应用解热镇痛药。5.极稀少发生血红蛋白尿、腹痛、腹泻、恶心呕吐、休克、耳鸣、头痛、头晕,应停药,必要时应采用对症措施。对休克者,需作如下处理:平卧、吸痒、皮下注射1:1000肾上腺素0.3-0.5ml或肌肉注射肾上腺素1mg或静脉滴注氢化可的松葡萄糖注射液(200mg氢化可的松溶于10%葡萄糖注射液50 |
禁忌症 |
尚不明确 |
对品过敏者禁用,肾功能衰竭、造血系统疾患及孕妇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注意事项 |
1.皮肤破伤处不宜涂搽。 2.皮肤过敏者停用。 3.禁止内服。 4.小儿、年老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酒精过敏者禁用。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注射时应避开血管和神经干。2.穴位注射时,面部及手足位用量应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