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爱尔明 | 倍然 |
生产厂家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LABORATOIRES ALCON S.A |
规格 | 0.4ml*15支/盒 | 0.4mlx28支/盒 |
剂型 | 滴剂 | 滴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63031 | 注册证号H20160565 |
用法用量 | 滴眼,一次1-2滴,一日3~4次 | 使用前请确认塑料瓶是否完好无损,打开时请完全旋掉顶部,切勿撕拉;根据病情需要滴眼,每次1~2滴;包装袋一旦打开,塑料瓶内的滴眼剂应在4天内使用(96小时)。每个塑料瓶打开后仅能使用一次,用后应立即弃去。 |
化学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支10毫升含盐酸萘甲唑林0.2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2毫克、维生素B121毫克 | 右旋糖酐70系蔗糖经肠膜状明串珠菌L –M-1226号菌(Leucnostoo mesenteroides)发酵后生成的高分子葡萄糖聚合物,经处理精制而得。 |
不良反应 | 1.眼部反应:偶见瞳孔散大、充血加重、刺激、眼部不适、视物模糊及轻度炎症。 2.全身反应:偶见晕眩、头痛、恶心、焦躁、思睡、血压升高、心律失常以及血糖升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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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闭角型青光眼患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儿童,尤其是婴儿使用可能会发生中枢神经抑制,导致昏迷和体温显著下降。因此,婴儿和儿童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2.连用3-4日,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打开后应在4周内用完,逾期请勿使用。 4.心血管疾并糖尿并高血压、甲状腺功能亢进和眼部感染患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眼红、疼痛等症状应停药就医。 7.滴眼时请勿使管口接触手和眼睛,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液。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运动员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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