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布洛芬颗粒 | 巴米尔 |
生产厂家 | 吉林显锋科技制药有限公司 | 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
规格 | 每包含布洛芬0.2克 | 300mg |
剂型 | 颗粒剂 | 片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5288 | 国药准字H32026200 |
用法用量 | 温开水冲服,4~8岁儿童,一次0.5包;8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包,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温开水溶解后口服,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年龄(岁) 体重(公斤) 次用量(片) 一日次数1-3 10-15 0.5-1 若持续发热或疼痛,4-6 16-21 1.5-2 可间隔4~6小时重7-9 22-27 2-2.5 复用药1次,24小时 |
化学成分 | 本品每包含布洛芬0.2克。辅料为:蔗糖。 | 阿司匹林 |
不良反应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 2较少见或罕见的有 (1)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表现为血性或柏油样便,胃部剧痛或呕吐血性或咖啡样物,多见于大剂量服药患者。 (2)支气管痉挛性过敏反应,表现为呼吸困难或哮喘。 (3)皮肤过敏反应,表现为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 (4)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
禁忌症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1哮喘、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和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2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患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5.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1岁以下儿童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5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的患者慎用。 6发热伴脱水的患儿慎用。 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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