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祛浊茶 | 板蓝根颗粒 |
生产厂家 | 鞍山德善药业有限公司 | 莎普爱思强身药业有限公司 |
规格 | 每袋装3克(无蔗糖,相当于饮片7克) | |
剂型 | 其他 | 颗粒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3426 | 国药准字Z20043747 |
用法用量 | 开水泡服,一次3克,一日2-3次;用80-90℃水200毫升浸泡20分钟,空腹服用。 | 开水冲服。一次3~6克(1~2袋),一日3~4次。 |
化学成分 | 荷叶、车前草、绞股蓝、紫苏叶、紫苏梗、茶叶、番泻叶。 | 板蓝根。辅料为蔗糖、糊精。 |
不良反应 | 少数患者可有腹痛、便溏现象。 | 尚不明确。 |
禁忌症 |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脾胃虚寒者及脾虚泄泻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应在医生确诊后使用,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 3.不明原因的肥胖,必须去医院就诊。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本品中番泻叶含有蒽醌类化合物,长期服用可能导致结肠黑变病。 7.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期间如出现其他不适应到医院就诊。 9.服药超过2周,应咨询医师。体虚者不宜长期服用。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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