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盐酸氨溴索口服溶液 | 普尼克斯 |
生产厂家 | 北京九龙制药有限公司 | 西安海欣制药有限公司 |
规格 | 100ml:0.6g | 无色抗生素玻璃瓶,4mg/瓶×10瓶/盒。 |
剂型 | 溶液剂 | 注射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33016 | 国药准字H20050896 |
用法用量 | 本品最好在进餐时间服用,成人及12岁以上的儿童:每次10ml,一日2次。 12岁以下的儿童: 6-12岁儿童:每次5ml,一日2-3次; 2-6岁儿童:每次2.5ml,一日3次; 1-2岁儿童:每次2.5ml,一日2次。 |
1. 肌内注射:加注射用水2ml溶解,溶解后注射,一次4mg(1支),一日8~12mg(2~3支)。2. 静脉注射:用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用稀释后静脉滴注,一次4mg(1支),一日8~12mg(2~3支)。 |
化学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氨溴索。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溴己新。 |
不良反应 | 偶见皮疹、恶心、胃部不适、食欲缺乏、腹痛、腹泻。 |
1. 轻微的不良反应偶有头痛、头昏、恶心、呕吐、胃部不适、腹痛、腹泻,减量或停药后可消失。可有血清转氨酶—过性升高的现象。2. 严重的不良反应:皮疹、遗尿。 |
禁忌症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如右美沙芬等)同时使用,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 4.本品为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咯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咯痰的原因,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应及时就医。 5.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2. 胃溃疡者应慎用。 |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