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乳酸菌素颗粒 | 百普素 |
生产厂家 |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诺捷有限责任公司 | 德国Milupa GmbH |
规格 | 1g(按乳酸菌素计) | 125g*1袋 |
剂型 | 颗粒剂 | 散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33113 | 注册证号H20170170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2~2.4克,一日3次.小儿一次0.4~0.8克,一日3次.温开水冲服. |
在容器中先注入50毫升温开水,加入本品1袋,充分混合。待粉剂完全溶解后,再加温开水至500毫升,轻轻搅拌混匀即可。口服或管饲喂养。管饲喂养时,先置一根喂养管到胃、十二指肠或空肠上端部分。正常滴速为每小时100-125毫升(开始时滴速宜慢),剂量根据病人需要,由医生处方而定。一般病人,每天给予2000kcal(4袋)即可满足机体对营养成分的需求。高代谢病人(烧伤、多发性创伤),每天可用到4000kcal(8袋)以适应机体对能量需求的增加。对初次胃肠道喂养的病人,初始剂量最好从每天1000kcal(4袋)开始,在2-3天内逐渐增加至需要量。 |
化学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乳酸菌素;辅料为淀粉、糊精、蔗糖、羧甲基纤维素钠、黄原胶及芳香剂。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要成份为:麦芽糊精、水解乳清蛋白、植物油、中链甘油三酯(MCT)、乳化剂、矿物质、维生素和微量元素等。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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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禁忌症对乳糖、半乳糖及乳制品过敏。 2.慎用对乳制品敏感者。 3.药物对妊娠的影响尚不明确。 4.药物对哺乳的影响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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