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阿丙条 | 六味地黄丸 |
生产厂家 | Atlantic Laboratories Corp., Ltd. |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
规格 | 10片,100片/盒 | 每8丸相当于原药材3g |
剂型 | 片剂 | 丸剂 |
批准文号 | 注册证号H20030632 | 国药准字Z43020145 |
用法用量 | 口服。 1.成人常用量 蛔虫及蛲虫病,一次400mg顿服; 钩虫病,鞭虫病,一次400mg,一日2次,连服3日; 旋毛虫病,一次400mg,一日2次,连服7日; 囊虫病,按体重每日20mg/kg,分3次口服,10日为1个疗程,一般需1~3个疗程。 疗程间隔视病情而定,多为3个月; 包虫病,按体重每日20mg/kg,分2次口服,疗程1个月,一般需5个疗程以上, 疗程间隔为7~10日。 2.小儿用量:12岁以下小儿用量减半。 | 口服。一次8丸,一日3次。 |
化学成分 | 阿苯达唑 | |
不良反应 | 1.少数病例有口干、乏力、思睡、头晕、头痛以及恶心,上腹不适等消化道症状。 但均较轻微,不需处理可自行缓解。 2.治疗囊虫病特别是脑囊虫病时,主要因囊虫死亡释出异性蛋白有关,多于服药后 2~7天发生,出现头痛、发热、皮疹、肌肉酸痛、视力障碍、癫痫发作等,须采取相应 措施(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降颅压、抗癫痫等治疗)。 3.治疗囊虫病和包虫病,因用药剂量较大,疗程较长,可出现谷丙转氨酶升高,多 于停药后逐渐恢复正常。 | 详细请看说明书 |
禁忌症 | 1.有蛋白尿、化脓性皮炎以及各种急性疾病患者。 2.严重肝、肾、心脏功能不全及活动性溃疡病患者。 3.眼囊虫病手术摘除虫体前。 | |
注意事项 | 1.蛲虫病易自身重复感染,故在治疗2周后应重复治疗一次。 2.脑囊虫病人必须住院治疗,以免发生意外。 3.合并眼囊虫病时,须先行手术摘除虫体,而后进行药物治疗。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两岁以下儿童不宜服用。 | 1.忌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服感冒药。 3.服药期间出现食欲不振,胃脘不适,大便稀,腹痛等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服药2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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