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金龙驱风油 | 狮马龙 |
生产厂家 | LUEN WAH (H.K.) MEDICINE LTD. | 英吉利制药厂有限公司 |
规格 | 5ml/瓶,20ml/瓶 | 40ml/瓶 |
剂型 | 搽剂 | 溶液剂 |
批准文号 | 注册证号ZC20070005 | 国药准字ZC20110013 |
用法用量 | 外用,适量涂于患处。 | 用此油适量涂搽患处。 |
化学成分 | 松节油、桉油、肉桂油、丁香油、薄荷脑、水杨酸甲酯、樟脑、麝香草酚等。 | |
不良反应 | 对破损皮肤有轻微刺激。 | |
禁忌症 | 孕妇及婴儿禁用。 | 孕妇及婴儿禁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使用本品时不可使药物触及眼睑、口腔等黏膜,皮肤破损处禁用。3.涂布部位如有明显灼热感或瘙痒、局部红肿等情况,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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