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注册证号H20080015 |
国药准字H20133090 |
用法用量 |
乙酰半胱氨酸. |
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每天2~3次,每次15mg,严重病例可以增至每次30mg;6~12岁儿童:每天2~3次,每次15mg;2~6岁儿童:每天3次,每次7.5mg;2岁以下儿童:每天2次,每次7.5mg。均为慢速静脉滴注。 |
化学成分 |
口服本品偶有过敏反应,如荨麻疹和罕见的支气管痉挛。口服给药期间可能出现胃肠道刺激,如恶心和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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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1.不宜与金属橡胶氧化剂接触,喷雾器要采用玻璃或塑料制品; 2.应用时应临时溶解,剩余的溶液需保存在冰箱内,48小时内用完; 3.哮喘患者,患有严重通气不足的老年人,妊娠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盐酸氨溴索通常能很好耐受。轻微的上部胃肠道副作用偶有报道(主要为胃部灼热、消化不良和偶尔出现恶心、呕吐),过敏反应极少出现,主要为皮疹。极少病例报道出现严重的急性过敏性反应,但其与盐酸氨溴索的相关性尚不能肯定,其中的某些病人通常对其它物质亦产生过敏。 |
禁忌症 |
遮光,密封,在阴凉干燥处保存。 |
已知对盐酸氨溴索或其它配方成分过敏者不宜使用。 |
注意事项 |
1.不宜与金属橡胶氧化剂接触,喷雾器要采用玻璃或塑料制品; 2.应用时应临时溶解,剩余的溶液需保存在冰箱内,48小时内用完; 3.哮喘患者,患有严重通气不足的老年人,妊娠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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