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罗每乐 | 水仙 |
生产厂家 | Laboratoires GALDERMA | 漳州无极药业有限公司 |
规格 | 2.5ml:125mg(以阿莫罗芬计)。 | 15克 |
剂型 | 其他 | 膏剂 |
批准文号 | 注册证号H20080434 | 国药准字H20054584 |
用法用量 | 锉光病甲后将本搽剂均匀涂抹于患处,每周1~2次,指甲感染一般连续用药6个月,趾甲感染需持续9~12个月。每三个月观察治疗进展,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 外用。直接涂于患处,一日2次。 |
化学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阿莫罗芬,其化学名称为:顺式-4[3-[4-(1,1-二甲基丙基)苯基]-2-甲基丙烷]-2,6-二甲基-吗啉盐酸盐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酮康唑10毫克和丙酸氯倍他索0.5毫克。 |
不良反应 | 即使在正确使用情况下,治疗期间也可能会出现一些除治疗作用之外的不良反应。 少数情况下,涂施本品后会在局部甲床周围皮肤出现轻微的烧灼感,瘙痒,红斑,脱屑,无须停药即可消失。极少数情况下,会出现渗出,水疱,疼痛,炎症等。罕见荨麻疹发生。尚未见全身副作用报道。 | 1.局部偶见过敏反应,如出现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等。 2.长期使用时可出现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 |
禁忌症 | 对本品任一成分过敏者禁用。如果不慎将搽剂误入眼内和耳内,立即用水冲洗,就近立即去医院咨询医生或药师。 本品应避免接触粘膜(如口腔、鼻);不得吸入。 如果误服本品,就近立即去医院咨询医生或药师。 如担心或出现任何不良反应,请向医生咨询。 请放置在儿童不能触到的地方。 请不要将甲锉重复用于健康指(趾)甲。 每次使用前,如有必要,锉光受感染的指(趾)甲,并用药签除去残留的搽剂。 如果接触有机溶媒(如白酒、稀料等),需戴防护手套以保护指(趾)甲上的涂层。 若药液不慎涂在皮肤上,请用酒精棉球擦除。 | 1.病毒性感染如疱疹、水痘等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不得长期大面积使用。 4.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 5.婴幼儿和儿童慎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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